一、选调指标
本次选调公务员(参公人员)计划2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27名,具体选调计划详见附件1。
二、选调范围
公务员(参公人员)选调对象为具有公务员(参公人员)身份的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选调对象为具有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
三、选调条件
1.政治素质好,品德优良,作风正派,身体健康,工作表现突出;
2.开化县乡镇机关公务员或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须在乡镇服务年限满3年及以上(服务年限计算,均由取得现有身份之日起算);
3.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且未受过党纪政务处分;
4.具备拟选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5.本次选调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的计算,统一截止到2019年11月24日。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选调;违规参加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选调资格: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期间或者影响期未满的;
3.按照有关规定,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未满、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截止时间为正式办理调动手续时)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新招聘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未满、招聘时岗位有服务年限要求且未满服务年限的(截止时间为正式办理调动手续时);
4.按照岗位设置政策规定,应聘相应岗位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若不愿高职低聘或转聘的;
5.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报名、考试、考察、录用等程序进行选调。
(一)发布信息
通过开化新闻网(khnews.zjol.com.cn)、开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http://www.kaihua.gov.cn/col/col
1363746/index.html)等向社会发布选调信息。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每位报名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2.现场报名时间:2019年11月24日-25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6:30。
3.现场报名地点:开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会议室。
4.报名者需提供材料:《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自行下载填写,经编制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党组织同意并盖章)、身份证、学历证书、年度考核结果证明、专业资格证书等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免冠近照2张。县外人员报名的,还需提供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或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公务员(参公人员)或事业人员身份证明。
报名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一律取消选调资格。
(三)资格审查
县委组织部、县人力社保局会同选调机关单位根据报考者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足选调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相应核减或取消选调计划。取消选调计划岗位的报考者,可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改报,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
经审查,对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统一发放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试
1.若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为选调计划数10倍及以下的,全部入围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和岗位适应程度。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低于合格分的,不列入考察对象。
2.若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为选调计划数10倍以上的,需在面试之前增加笔试。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选调计划数1:5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仅作为确定面试人选的依据,不计入总成绩。
考试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实施,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选调计划数1:2比例确定考察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
考察由各选调机关单位组织进行,主要考察人选与岗位的适合度及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可从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公示、调动
考察结束后,综合考试成绩和考察情况,经各选调机关单位党委(党组)集体讨论研究,提出拟选调人选,并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选调人选没有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选调使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因公示期间有异议并查实被取消选调资格或拟选调人员放弃选调资格的,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社保局会同选调机关单位研究确定是否依次递补。
五、其他事项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遵守有关政策规定和干部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党内监督、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对违反公开规定、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资格和选调资格。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对报考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及其它报考所须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的,请报考人员直接与选调机关单位联系。其他事项可咨询县委组织部、县人力社保局,联系电话:0570-652622、0570-6523296。
本公告有关事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社保局会同选调机关单位共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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