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6年苍南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工作要求,按招聘岗位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划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如遇入围考生最后一名同分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现将参加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复审时间:2016年 10月13日至10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复审地点: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会议室(灵溪镇江湾路408号社保大楼二楼)
携带材料: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苍南生源需提供有高校入学时本县迁出记录的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招聘岗位所需的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以及自行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1份。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15年退役大学生士兵还应提供退伍证等。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入围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入围体检资格。上述空缺名额在该岗位考试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相应减少或取消招聘名额。2017年浙江公务员考试报考条件详见:浙江人事考试网
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