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贯彻执行国家经济金融方针政策;
2.认同浙江农信企业文化和战略定位;有较强的判断决策能力、经营管理能力、风险管控能力、处理复杂问题能力和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开拓创新意识和市场竞争意识较强,经营业绩较突出;
3.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职业操守、职业信用和个人品行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
4.具备正常履职的心理素质和身体条件;
5.符合监管部门对相应岗位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
(二)任职资格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6年以上银行工作经历,银行从业履历良好,具有丰富的业务管理经验;
3.浙江省内现任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地市级以上分行、城商行总行业务部门正职及以上人员,或上述机构浙江省内县级支行副行长及以上人员;现任浙江农信系统法人机构总行副行长及以上人员或省农信联社从事或分管公司、零售业务条线相应级别及以上的人员;担任浙江农信系统法人机构中层正职工作满3年及以上,且有总行业务部门管理经历的人员。以上业务部门包含公司业务、个人业务、电子银行、信贷管理等相关部门。
特别优秀或业务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资格条件。
二、选聘程序
(一)接受报名
1.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11月30日止。
2.报名方式和要求:请登录海宁农商银行网站(www.zjhnrb.com)、浙江人才网(www.zjrc.com)、嘉兴人事人才网 (www.jxrsrc.com)、海宁市人才网(www.hnrcrs.com)下载并填写《报名表》、个人承诺书,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任职资格证明及相关资格证书、业绩证明等扫描件和近期正面1寸彩色照片电子版,发送至hnrbzp@163.com。
(二)审核初选
按照选聘条件、资格和职位要求等,对报名人员提供的相关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任职证明等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提交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名人员存在提供虚假材料及其他违法违纪情况的,即取消资格。报名人员较多的,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综合人选条件等情况,按照一定比例提出入围综合测评人员名单。
(三)综合测评
对通过初选的应聘者,采取面试、专业评审、个别面谈等多种方式进行综合测评,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综合测评成绩作为择优确定入围考察人选的重要参考。
(四)考察
综合前期了解、综合测评等情况,确定考察对象人选。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人选进行考察,对考察对象人选的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了解。
(五)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资格。体检环节不合格或放弃的,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安排递补。
(六)聘任
按规定开展聘任程序,经监管部门任职资格审核通过后,正式办理聘任签约手续。
三、任期和待遇
副行长实行契约化管理,3年一个聘期,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年度及任期考核。首次聘任试用期6个月,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薪酬待遇按照市场化原则协商确定,原则上比照嘉兴(海宁)本地银行业同职级高级管理人员的平均薪酬待遇确定。
四、其他事项
(一)选聘工作咨询专线:祁先生 0573—87034689、13606737369。拨打时间:工作日8:30-11:30,14:00-17:00。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海宁农商银行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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