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招聘对象为2020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紧缺岗位放宽到未初次就业的2019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职业道德及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等要求。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一)“双一流”(“985”、“211”)高校毕业生
(二)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
(三)大学期间曾获得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获得一次校级二等及以上奖学金或两次校级三等奖学金(每学年限计一次)、或综合成绩排名为其所读学校同专业前30%的医学类本科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详见《瑞安市医疗服务集团赴温州医科大学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为2019年11月23日上午9:00—12:00
报名地点设在温州医科大学。
2.报名材料:
(1)如实填写《瑞安市医疗服务集团赴温州医科大学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2)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彩照2张;
(3)“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证书、奖学金证书、学校(学院)出具的综合成绩排名证明材料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荣誉证书、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4)未初次就业的2019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需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未初次就业以未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为准。
(二)资格审核
1.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进行预选。
2.预选根据报名人员的学历层次、荣誉等级和次数、奖学金等级和次数、综合成绩排名等,按不超过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考试(考核)人员。2019年11月23日(星期六)19点前,招聘单位以电话(短信)形式通知入围考试(考核)人员。
(三)考试(考核)
1. 考试(考核)日期和地点:2019年11月 24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 考试(考核)办法:采用面试或面谈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的不予入围体检。
(四)体检、考察
根据考试(考核)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入围体检人员须于当日签订就业意向书,未签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可根据考试(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无递补人员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
签订就业意向书的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体检。体检工作参照人力社保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体检不合格、体检合格后放弃或自愿放弃体检的,其空缺岗位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考试(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入围考察人员。考察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等文件执行。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考察不合格者或因各种原因放弃的,其空缺名额不予递补。
(五)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瑞安市卫生健康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由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服务期为5年(含试用期)。
四、 其他告知事项
如在2020年7月31日前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则取消聘用资格。
未尽事宜,由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瑞安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瑞安市卫生健康局组织人事科:0577-58906070
瑞安市人力社保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577-65812876
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址:
http://www.ruian.gov.cn/col/col1362893/index.html
瑞安市卫生健康局网址:
http://www.ruian.gov.cn/col/col1370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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