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及要求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共39名,其中:
(1)城区街道所辖社区岗位
街道社区岗位1:男性7名;
街道社区岗位2:女性8名;
(2)碧湖镇所辖社区岗位
镇社区岗位,男女不限,6名;
(3)96345市民服务中心岗位
服务中心岗位1:男女不限,13名;
服务中心岗位2:中共党员,男女不限,5名。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1.莲都区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含2020年毕业生);
2.莲都区户籍的社会人员(以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热爱社区工作,具备为民服务、吃苦耐劳精神;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需在
3.年龄18至35周岁(即
4.身体健康。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符合报名条件者填写《丽水市莲都区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报名表》(附表自行下载),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于
(二)考试
1.笔试: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和社区相关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实行闭卷考试。笔试具体时间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岗位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将在指定网站另行通知。
面试实施前3天,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不参加面试的,将按岗位在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分岗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加测专业知识。
体检按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体检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如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分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工作统一组织实施。
(四)公示和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莲都区政府门户网站和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公示7天。公示期满未发现问题的,按有关专职社区工作者聘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在公示期间有情况反映的,待查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聘用期间,人事档案由莲都区社区工作办公室统一管理。
入围面试的考生,保留递补资格一年,在原参加公开招聘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名次递补,递补时间按本次招聘录用对象的统一报到时间为准。招聘岗位分设男、女岗位的,递补名额男、女人数比例相等。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十五日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及递补资格。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http://www.liandu.gov.cn/zhxx/bmwz/ldqrlsbj/,公
示公告栏);
2.丽水市莲都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iandu.gov.cn/,公示公告栏)。
本公告由丽水市莲都区民政局、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丽水市莲都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0578-2128725
咨询电话:丽水市莲都区民政局
0578-2185025 0578-2601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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