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9家单位,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5名,编外特定岗位工作人员5名。编外特定岗位工作人员待遇按照区相关规定执行;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编外特定岗位工作人员录用后,须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岗位,录用后及时安排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资奖金收入参照用人单位同等在编人员工资奖金收入水平计发,作为单位储备人才培养。
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及其他情况详见附件1《2020年度江干区卫生健康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需求计划表》和附件2《2020年度江干区卫生健康局公开招聘特定岗位工作人员职位需求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报名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无违法违纪情况;
3.品行端正,志愿从事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工作,热爱卫生健康事业;
4.身体健康;
5.具备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要求;
6.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报考年龄,执业资格取得时间、工作经历时间等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27日。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8.户籍要求:审核以2020年9月27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具体要求以职位需求计划表为准。
9.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招统分毕业生(不含定向、委培人员)可以报考相应岗位。全日制、脱产在校就读学生不得报考。
10.本区卫健系统同一经费形式的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事业岗位。
三、报考程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10月10日至10月16日
报名人员需将报名材料扫描件,投递至招聘单位电子邮箱,邮件主题为“岗位名称+姓名”。具体电子邮箱地址详见《2020年度江干区卫生健康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需求计划表》和《2020年度江干区卫生健康局公开招聘特定岗位工作人员职位需求计划表》。
报名所需材料(原件扫描件):(1)《江干区卫生健康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或《江干区卫生健康局公开招聘特定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4);(2)本人身份证;(3)学历、学位证书;(4)资格、职称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上岗证等;(5)户口本(含户主页和本人页)或户籍证明;(6)工作经历的证明(以劳动聘用合同或社保缴费记录为准);(7)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电子邮件向报名人员反馈初审结果。考生是否报名成功,以收到邮箱回复为准,应妥善保存邮箱回复,作为报名成功和初审通过的凭证。
3、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负责审核,招聘岗位有专业条件的,参考《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的规范名称(附件5),并由招聘单位及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4、直接考核录用岗位和紧缺岗位政策:本次招聘的直接考核录用岗位,不受最低开考比例限制,采取单位直接考核的方式,考核合格后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紧缺岗位不受最低开考比例限制。
其他岗位正式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达到3:1及以上时,进入笔试程序。不足3:1时,招聘岗位相应核减或取消岗位,并在江干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进行公告。招聘岗位因报名人数不足被取消的,已报考该岗位人员可在电话通知的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5、领取准考证:凭本人身份证领取,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6、注意事项:①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与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必须一致;②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以签订的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及其它有效证明为准,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③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报考材料和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否则将取消报考资格。
四、考试
(一)直接考核录用岗位,不需要参加统一笔试和面试,采取招聘单位直接考核的方式,考核合格后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二)其他事业单位和编外特定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进行考试。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综合成绩的50%。
1.笔试。笔试科目根据报考岗位分别设为:(1)临床医学;(2)预防医学;(3)口腔医学;(4)中医(针灸推拿)学;(5)医学影像学;(6)护理学;(7)卫生事业管理;(8)计算机科学与技术;(9)会计学;(10)卫生检验;(11)行政能力测试。试卷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信息为准。报考人员须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按准考证上规定的考点、考场和时间参加笔试。笔试结束七日内,笔试成绩在江干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查询。
2.面试。笔试成绩公布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该岗位笔试实际参考人员确定面试对象。如有列入面试的考生确认不参加面试的,需在接到面试通知书之日(含)起2个工作日内递交书面放弃声明,按本招聘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逾期不再递补。
面试内容为公共能力素质测评,测评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不到60分的不合格,不列入体检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在江干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公布。
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的通知》中的《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人社发[2014]15号)执行。
面试前,面试入围人员按指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复审时需提供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取消面试资格。
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放弃面试资格的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将在该招考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体检及考察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工作由江干区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责。体检工作参照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进行体格检查。
若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可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各环节出现不能录用情况的,下一名是否递补由用人单位提出意见,报江干区卫生健康局同意。
六、公示及录用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按择优原则确定拟录用人员人选,并在江干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公示七天。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公示结束后办理录用手续。
七、其他事项
报考人员参加考试,必须严格遵循本次招聘考试相关的疫情防控指引要求(附件6)。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及录用资格。
此次江干区卫生健康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编外特定岗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指定网站---杭州市江干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hzjg.zj.gov.cn/)---政务公开栏,招聘过程的有关信息均通过此网站发布,请注意查询。
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2020年度江干区卫生健康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需求计划表》(附件1)和《2020年度江干区卫生健康局公开招聘特定岗位工作人员职位需求计划表》(附件2)。咨询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3:30—16:30(双休日除外).
本公告由杭州市江干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江干区人力社保局负责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指导,江干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杭州市江干区卫生健康局咨询电话:0571-86974915。
来源:
http://www.jianggan.gov.cn/art/2020/9/27/art_1229240217_350049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