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员性质界定
本《公告》招聘的鄞州区中小学教师由我公司负责招录、合同签订与解除等各项人事管理工作,招录后专门定向服务于鄞州区公办中小学,但不纳入鄞州区公办中小学教育事业编制管理。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贯彻公正、公平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双向选择、择优录用的用人标准。为了防止疫情期间人员聚集,本次招聘报名、资格审核、初试、试教工作由我公司委托有需求的相关学校进行,本公司负责体检、考察、签约及后续人事管理工作。
三、招聘岗位及指标
本次招聘鄞州区中小学教师共80名,具体岗位分布见附件1。
四、招聘对象与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199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本科及以上学历。
(五)报考者还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宁波大市生源或户籍的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等同于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届生按所学专业报考,专业要求详见附件2,其中已经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报名人员也可以按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上的专业进行报考。
2.鄞州区生源或户籍且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或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历届生,按教师资格证书(或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对应的专业进行报考。
(六)应届生能提供三方就业协议书原件(一式三份)且尚未与其他单位签约。
(七)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出之日起至5月29日17:00止。
2.报名办法:采取网上报名的形式。报名者自行登录宁波人才网“百盛人力2020年教师定向招聘专区”(https://www.nbrc.com.cn/,下同)或鄞州教育网教师招聘栏(https://www.nbyzedu.cn/yz_zwb/jyxz/jszp/,下同),下载并填写《百盛人力2020学年鄞州区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并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好的报名表电子版(需附1寸免冠电子彩照在表上)和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留学归来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等招聘岗位所需材料扫描后一并制成“压缩文件包”发送至所提供的招聘学校报名邮箱(详见附件1),邮件主题请注明“报考岗位+姓名”。
3、报考者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招聘学校将对报考者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方可获得考试资格。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予通过资格初审。招聘学校会以短信告知初审是否通过。
4、每位报名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5、报名者应严格按照资格条件进行报名,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6、.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指标数之比不足3:1的,则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指标,核减、取消的招聘指标将顺延至二次补招。
(二)资格复审
初试当天通过招聘学校资格初审的报名者还需随带有效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应届生还需携带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学生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等网上报名材料的原件,历届生携带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等网上报名材料的原件,接受招聘学校的资格复审。
(三)初试
初试主要考察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时间初定于6月6日,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以各招聘学校通知为准。届时,报名者凭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地点到各招聘学校参加初试。未准时参加初试的视作自动放弃。
根据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的2倍确定试教对象,不足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
(四)试教
试教主要考察课堂教学的综合能力,内容为完整的一堂课或某一教学片断,试教采取百分制,不足60分的淘汰。试教时间初定于6月9日,具体时间、地点由各招聘学校另行通知。
(五)签约
根据试教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1:1等额确定拟录用人员,并签约。如遇试教成绩相同,初试成绩高者入围签约。完成签约后,如因毁约放弃等原因导致名额空缺的不再递补。
(六)二次补招
经上述报名、初试、试教后,若因各种原因招聘学校尚未完成的招聘指标会不定期在宁波人才网及鄞州教育网相关专栏进行公告,第一次公布时间暂定为6月中旬左右。首轮应聘未成功的人员也可进行二次的报名、审核、初试、试教。二次补招的时间全区不再统一,由各招聘学校根据招聘报名情况自行决定,一个岗位若有三名及以上人员符合报名条件的即可进入后续测试环节,至招聘数额满为止。
(七)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将在二轮补招结束后由我公司统一安排,另行通知。体检按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执行。不合格者淘汰。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参照《2020学年宁波市鄞州区教育系统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中的考察要求进行,考察不合格者淘汰。若有放弃的,须向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淘汰。
(九)公示
考察合格后,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则取消录用资格。
(十)录用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办理报到手续,拟录用人员逾期不按规定报到的、不能按时取得应聘职位(学科)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的,不能将人事档案调至我公司的及其他影响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
2020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须在签订劳动合同起两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届时未取得的解除合同。
招录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六个月的试用期,期满经考核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取消续签资格。
六、有关说明及注意事项
(一)户籍以报名第一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不含高校就学落户);生源指高考前户口所在地。
(二)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证书,研究生还须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
(三)历届生须在报名第一日前取得学历证书(研究生还须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及教师资格证书或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凭已取得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报名的人员须在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四)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须于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2019年8月31日及之前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等同于历届生,需在报名第一日前取得毕业证书、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五)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六)报考人员在招聘程序各环节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附件4)处理。
(七)相关薪资、福利待遇等可向我公司咨询。
(八)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574-88318539、86967199。
宁波百盛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2020学年鄞州区教师招聘公告附件1-3.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