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应聘者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江南片区学校和新建学校的应聘者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985、211工程”院校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
2.一本院校师范专业的院级以上应届优秀毕业生。
3.师范类专业应届硕士研究生。
金西片区学校的应聘者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985、211工程”院校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2.第一批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应届毕业生;
3.第二批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院级及以上应届优秀毕业生;
4.应届硕士研究生。
(二)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从事教师职业,服从组织安排。
(三)专业对口,具有与报考岗位学科相对应的教师资格。
(四)具有较扎实的教育理论基础和较强的教学基本功。
(五)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六)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处分记录。
三、招聘方式
(一)发布公告
在浙江省人才网、金华人才网、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网、金华教育网上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考人员于2019年11月30日8:00-16:30携带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浙江师范大学现场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报名地点:浙江师范大学新体育场。
报名人员应递交:(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金华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见附件2、3);(3)院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4)近期一寸免冠彩照两张;(5)报名资格相关佐证材料(应届优秀毕业生佐证材料;普通话等级证书;教师资格有效材料);(6)各类荣誉、比赛及奖项材料;(7)担任学生会干部等其它材料。((5)-(7)项材料酌情提供)。
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审查。
(三)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用说课的方式进行,内容为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参加说课人员按照实际合格报名人数确定。
说课时间:12月1日(详见考生须知)。
地点:金华市湖海塘中学12号楼。
成绩低于70分者不进入下一环节(若成绩相同另行加试)。
(四)择岗
按报名类别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阳光择岗。
(五)签订就业协议
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确定签订就业协议对象,并签订就业协议。
(六)体检考察
签订就业协议对象正式聘用前需进行体检、考察。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体检费用自理。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2013〕2号)执行。
体检、考察出现不合格、自动放弃或接到举报经查实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解除协议,不再递补。
(七)办理聘用手续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在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手续。
(八)纪律监督
对违反招考纪律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监督电话:0579-83219386。
四、其他事项
(一)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和信息的;
2.在校期间有违纪处分记录的;
3.以优秀毕业生身份应聘的人员不能在2020年7月31日前提供相关文件、证书的;
4.2020年7月31日前未取得与所聘专业要求相同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因个人原因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985、211工程”院校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金西片区学校的应届硕士研究生可延期到2021年7月31日前)的。
- 本招聘公告由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 本次招聘设置最低服务期限,服务期为6年。
附件:1.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面向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汇总表
2.金华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江南片区学校和新建学校)
3.金华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金西片区学校)(点击查看)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019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