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简介
嘉兴市台胞台属联谊会秘书处的主要职责是:组织开展全市台胞台属的联络、联谊和服务,维护台胞台属的合法权益;为台胞投资经商和人才、技术、文化交流及回乡探亲、参观考察、定居等提供服务;协助在嘉台胞、台属赴台探亲和在台乡亲及同乡会的联系交流;协助市台胞台属联谊会开展其他日常活动。
二、选聘范围
面向全市承担行政职能类、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公开选聘。
三、选聘岗位
嘉兴市台胞台属联谊会秘书处工作人员(管理岗)1名。
四、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工作勤奋,责任心强;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1年11月3日后出生),身体健康;
(4)具有两年及以上工作经历(2014年11月3日前参加工作),历年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
(5)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和综合分析能力,有独立撰写综合性材料的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公开选聘:
(1)受过刑事、党纪政纪处分;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其它不宜办理聘用情形的。
五、选聘程序
选聘工作坚持择优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时间:2016年11月3日-11月11日(工作日期间),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方式:现场报名。报名者需提供以下材料:
(1)《市台办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粘贴近期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
(2)个人近2年来工作总结;
(3)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
3.地点:市台办办公室(嘉兴市广场路1号市行政中心5号楼807室)。
(二)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市台办对报名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名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方式。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结束后,根据岗位要求,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2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四)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如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五)考察
考察由市台办按1:2比例组织实施,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和选聘岗位的匹配性。考察前,被考察对象需出具单位同意函。经考察,如被考察对象均不适合选聘岗位的,取消该岗位的选聘计划。
(六)公示、聘用
根据考察情况,市台办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市台办网站(http://www.jxtb.gov.cn/)公示7个工作日。体检、考察、公示环节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可依次递补。
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拟聘用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监督与联系
本次公开选聘工作由市台办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
联系电话:83681864,82521866。
监督电话:82521842,82228947。
嘉兴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2016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