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嘉兴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简称“市外侨办”)所属事业单位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聘工作人员1名(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选聘岗位
嘉兴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办公室(公益一类)工作人员1名,具体承担市侨联服务侨商工作。
二、 选聘范围
面向全市承担行政职能类、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公开选聘。
三、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
2.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
3.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和综合分析能力,能独立撰写综合性材料。
4.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要求熟悉计算机操作和平台编辑。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1月3日后出生),身体健康。
6.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2014年11月3日前参加工作),历年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公开选聘:
(1)受过刑事、党纪政纪处分;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其它不宜办理聘用情形的。
四、选聘程序
选聘工作坚持择优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时间:2016年11月3日—11月16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2.方式:现场报名。报名者需提供以下材料:
(1)《市外侨办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粘贴近期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
(2)个人近2年来工作总结;
(3)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
3.地点:市外侨办综合处(广场路1号,嘉兴市行政中心5号楼911室)。
(二)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市外侨办对报名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名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方式。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结束后,根据岗位要求,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四)考察
考察由市外侨办组织实施,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和选聘岗位的匹配性。经考察,如果被考察对象均不适合选聘岗位的,取消该岗位的选聘计划。考察前,考察对象需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解聘函。
(五)体检
根据考察结果,按选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六)公示、聘用
根据考察情况,市外侨办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市外侨办门户网站(http://www.jxfao.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体检、公示环节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可依次递补。
拟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拟聘用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监督与联系
本次公开选聘工作由市外侨办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
联系电话:0573-82521581 联系人:张连根。
监督电话:0573-82521842,0573- 82228947。
嘉兴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
2016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