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简介
浙江省教育发展中心是省教育厅下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与浙江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浙江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合署办公,机构规格为县处级,单位位于杭州市区。主要承担全省教育事业发展研究及省高教园区建设管理、滨江高教园区后勤经营服务、学生资助管理、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及相关服务工作。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2个岗位各1人,均为专业技术岗位。
具体岗位名称和招聘条件如下:
1、工程管理岗位,1名
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5年11月14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土木工程、建筑学、建筑工程专业;具有工程技术系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二年及以上工程管理相关工作经历。
2、财务管理岗位,1名
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5年11月14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财会类专业;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信息发布平台
1、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
2、浙江省教育厅网(http://www.zjedu.gov.cn/gb/index1.html,“公告公示”专栏)。
其中,浙江省教育厅网站为发布其他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11年11月10日-14日,每天8:30-11:30、14:00-5:00,逾期不再受理。招聘单位不收取报名费。
报名地点:杭州市学院路35号810室(省教育发展中心)。
报名应提供以下材料:填写完整的报名表(样式见附件);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卡)、学历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2寸近期彩照2张。复印件一律不退还。
2、资格审查。招聘单位将于2011年11月16日后在指定网站公布资格审查结果,供报名人员查询。全部岗位最低开考比例为1:5,如合格报名人数不足该比例要求,则取消相应岗位招聘计划。
3、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者请持本人身份证于2011年11月18日前到杭州市学院路35号810室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分别占综合成绩的40%和60%。
1、笔试
笔试内容为相应岗位的专业知识(不指定具体参考书籍或资料),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后,在指定网站公布笔试结果,并从高分到低分按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并公布面试有关安排。
2、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主要测评应聘岗位所需综合能力要素。
面试后,在指定网站公布全部考试结果,并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若所有人员综合成绩均低于60分,则本次招聘终止。
(四)体检与考核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
考核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体检或考察环节如有不合格者,在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排名依次递补。
(五)公示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于考核工作结束后一周内在指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四、相关事项说明
1、应聘人员对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省教育厅人事处或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反映,以便及时纠正。
2、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见浙人社发〔2011〕79号)执行。
3、对工作经历的认定,以双方签订的正式劳动(聘用)合同或相关证明资料为准,一般由招聘单位在对拟聘用人员考核时进行核实;必要时,招聘单位可要求应聘人员在应聘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工作经历时间计算到报名截止之日。
4、相应的学历、资格证书均应在报名截止前取得。
五、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杭州市学院路35号810室
联系人:张芳芳,章正春
电话:0571-88008660(兼传真),88008637
浙江省教育发展中心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