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简介
浙江省排污权交易中心与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合署办公,系省环保厅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全额),工作地点位于杭州市区。主要职责为负责制定主要行业排污许可量核定细则,负责对全省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的技术支撑,承担制定省级排污权交易的规范、程序及细则,承担省环保厅审批建设项目的排污权定量技术核查等工作。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排污权交易研究岗位1人,为专业技术岗位。
招聘条件:年龄原则上在45周岁以下;环境工程、市政工程或给水排水工程专业毕业,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具有三年以上从事总量控制或排污权交易工作经历。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信息发布平台
1、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zjhrss.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
2、浙江省环保厅门户网站(www.zjepb.gov.cn,“公示公告”栏目)
其中,浙江省环保厅门户网站为发布其他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1年11月15日止。
报名方式:应聘者可将个人应聘材料通过电子邮件或邮寄的方法递交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浙江省排污权交易中心)办公室(联系方式见后)。
报名材料:填写完整的报名表(样式见附件);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职称等证书复印件;代表性论文著作、科研成果、获奖证明。以上材料复印件不退回。
资格初审后,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和考试具体安排,并在浙江省环保厅门户网站发布考试预告。
组织考试人数不设定最低开考比例。
(三)考试
考试拟定于2011年11月底前举行。
考试采取答辩式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查内容为业务技术水平和综合素质等。考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考试后,各岗位按1:1比例确定入围人选名单,并在指定网站公布考试结果。
(四)体检与考核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体检和考核环节中如有不合格者,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在指定网站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相关事项说明
应聘人员对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浙江省环保厅人事处或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反映,以便及时纠正。
五、联系方式
地址:杭州市杭行路208号(邮编:310015)
电话:0571-88848044
传真:0571-88837535
电子邮箱:office@zjemc.org.cn
浙江省排污权交易中心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