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性质
丽水市中医院是丽水市直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人员实行岗位聘用制。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详见附件一)
三、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中有关规定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基本资格条件以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3月16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5年3月16日以后出生);
(三)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查、考察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否则将取消报考资格。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通过公开报名、考试、体检、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平台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lishui.gov.cn,公示公告专栏);
丽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sjsw.lishui.gov.cn/,招聘考试栏)
丽水市中医院网站(http://www.lsszyy.com.cn/,人事招聘栏)。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0月31日。自公告发布次日起至少7个工作日后,根据各岗位报名情况,适时分期分批组织考试考核,并依据拟聘人员到岗情况适时在丽水市中医院网站更新招聘岗位。
2.报名办法:电子邮件报名。报名人员应于公告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期间,将以下材料发送至lzyrsk@126.com,邮件主题为“应聘岗位+姓名+学历学位+专业”。
如有需要可拨打招聘单位联系人电话确认(联系人:林老师,联系电话:0578-2124095)。
(1)《丽水市中医院公开招聘报名表》(贴电子照片)(见附件二);
(2)《丽水市中医院公开招聘基本信息汇总表》(见附件三);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4)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名需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毕业生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相关证件(证明);
(5)历届毕业生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任职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
(6)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资格审查: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择期通知考试。通过电子邮件报名方式的应聘人员在参加考试前需提供以上报名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否则不予参加考试。
(三)考试
博士研究生采取面谈考核方式进行。注重对应试者政治素质、专业知识、岗位适应程度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评。
硕士研究生采取试讲+专业面试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应试者的政治素质、专业知识、岗位适应程度等方面进行考核。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等有关情况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
(四)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体检、考察放弃或不合格的,由丽水市中医院与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决定是否按成绩从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指定网站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人事聘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又不能说明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医学院校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办理聘用手续,不能在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报考岗位(专业)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招聘岗位身份为报备员额,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
本次招聘设置最低服务期限,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在招聘单位网站或相关公告栏中发布,请报考人员自行留意。
本公告由丽水市中医院负责解释。
五、咨询电话
丽水市中医院组织人事处:0578-21240950578-2665238
附件一:2021年丽水市中医院引进高层次人才招聘岗位及数量
附件二:丽水市中医院公开招聘报名表
附件三:丽水市中医院公开招聘基本信息汇总表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丽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丽水市中医院
2021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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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http://wsjsw.lishui.gov.cn/art/2021/3/16/art_1229219670_5872503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