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要求及计划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思想品德好,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二)有志于从事教师职业,服从组织安排;
(三)专业对口,具有与报考岗位学科相对应的教师资格,非师范类毕业生须在聘用手续办理后1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
(四)年龄要求199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具有适应岗位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六)应聘者还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应届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港澳台、海外的,要求经教育部认证);
2.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3.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4.第一批录取的且专业综合成绩排名在年级前50%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2021届本科毕业生;第二批录取的且专业综合成绩排名在年级前10%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2021届本科毕业生。
具体招聘计划及岗位见附件1。
二、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实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具体程序为:
(一)发布公告
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金华人才网、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上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考人员于2020年12月18日至12月19日携带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报名地点:金华市湖海塘中学。
报名人员应递交:(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金华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见附件2);(3)院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4)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5)报名资格相关佐证材料(录取批次及师范生佐证材料;应届优秀毕业生佐证材料;普通话等级证书;教师资格有效材料)原件及复印件;(6)各类荣誉、比赛及奖项材料原件及复印件;(7)担任学生会干部等其它材料原件及复印件;(8)高校期间成绩材料原件;((5)-(8)项材料酌情提供)。
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审查。
(三)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用说课的方式进行,内容为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参加说课人员按照实际报名合格人数确定。
考试时间:12月20日(详见考生须知)。
地点:金华市湖海塘中学12号楼。
成绩低于70分者不进入下一环节(若成绩相同另行加试)。
(四)体检、考察
签订就业协议对象正式聘用前需进行体检、考察。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体检费用自理。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2013〕2号)执行。
体检、考察出现不合格、自动放弃或接到举报经查实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解除协议,不再递补。
(五)择岗、签订就业协议
按报名岗位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阳光择岗,并签订就业协议。
(六)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在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手续。
三、其他事项
(一)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的;
2.提供虚假材料和信息的;
3.在校期间受过处分至毕业时未撤销的;
4.2021年7月31日前未取得与所聘专业要求相同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因个人原因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一流”高校(专业)应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应届硕士研究生可延期到2022年7月31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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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聘完成公示后一律不再进行递补。
(三)对违反招考纪律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监督电话:0579-82372600。
(四)考试成绩及公示详见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http://www.jhk.gov.cn),不再另行通知。
(五)本次招聘设置最低服务期限,服务期为6年。
(六)招聘公告由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79-89155087,0579-83183910。
附件:
1.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继续招聘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汇总表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020年12月2日
文章来源:http://www.jinhua.gov.cn/art/2020/12/3/art_1229160415_373255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