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社区戒毒专职工作人员20名,该岗位工资福利待遇参照新区公安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标准执行。
单位名称 |
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性别 |
咨询电话 |
备注 |
下沙街道 |
社区戒毒专职工作人员 |
5 |
不限 |
87283067 |
1.岗位初定,需服从统一调配,否则不予聘用。 2.招聘人员需从事外勤工作并持有C1及以上驾照。 |
白杨街道 |
社区戒毒专职工作人员 |
2 |
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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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庄街道 |
社区戒毒专职工作人员 |
4 |
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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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蓬街道 |
社区戒毒专职工作人员 |
4 |
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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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湾街道 |
社区戒毒专职工作人员 |
2 |
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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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进街道 |
社区戒毒专职工作人员 |
1 |
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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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江街道 |
社区戒毒专职工作人员 |
2 |
不限 |
二、合同和待遇
合同:录用人员以劳务派遣的形式到钱塘新区各街道从事社区戒毒专职工作。试用期间经集中培训和试用考核合格的,聘用为社区戒毒专职人员。集中培训和试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薪酬标准:社区戒毒专职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参照新区公安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标准执行。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杭州市户籍;
(二)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0月1日至2002年10月1日期间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前科记录;
(四)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以学信网查询结果为准);
(五)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
(一)公安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二)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三)退役士兵;
(四)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五)具有1年“含”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一)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二)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三)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四)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五)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六)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七)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八)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九)从事禁毒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十)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十一)其他不适宜从事禁毒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愿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测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根据个人意愿和公告内容,自愿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审核,确认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时间:2020年10月22日-23日,每天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逾期不再受理。
地点:杭州钱塘新区学林街1616号钱塘新区公安分局北门。
现场资格审查及现场报名,请携带齐全审查所需资料
(1)携带《杭州钱塘新区社区戒毒专职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填写完整报名表一份;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国内院校毕业须提供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无法提供者将视作不符合报名条件。
(3)本人户口簿原件、户口簿户主页及本人页复印件,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复印件2份,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有驾照的提供本人驾驶证原件、复印件,退役军人的提供退伍证原件、复印件,见义勇为积极份子的提供见义勇为证书原件、复印件;
(4)其他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特长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根据防疫相关要求,参加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人员需出示杭州健康码,佩戴口罩,同时提交健康申报表(详见附件2)。
(二)测试
按笔试40%、面试60%计入成绩。
1.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满分为100分,考试内容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时事政治,基本法律等内容。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未达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1:1.5比例进入面试环节(如报考人数不足,视情相应核减)。面试由招录单位组织实施,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60分。
(三)体检
测试结束后,按总分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计划1:1确定体检人员(如总分相同则梯次按面试、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体检标准参照招考公务员有关标准执行。
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资格,按照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四)考察
考察由招聘单位具体实施,内容、标准等参照新区公安分局警务辅助人员录用要求。
(五)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的测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结果,综合排名后,向社会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天。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予以录用;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五、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二)报考人员应保持联系电话畅通,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报考人员往返路费、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有关招考信息可在杭州钱塘新区管委会网站(http://qt.hangzhou.gov.cn)公告公示栏查询。报考咨询电话:87283067
(六)本公告由杭州市公安局钱塘新区分局负责解释
附件:1.杭州钱塘新区社区戒毒专职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doc
杭州市公安局钱塘新区分局
2020年10月15日
来源:
http://qt.hangzhou.gov.cn/art/2020/10/15/art_1657687_5892103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