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综合辅助岗位1名。
招聘要求:1、政治思想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0年3月27日后出生);
4、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身体健康;
5、绍兴市区(含越城区、柯桥区、上虞区)户籍。
二、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资格审核、考试、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择优录用。
1、报名。
时间:2020年3月27日——4月3日
应聘人员须完整填写《绍兴市发改委编外用工招聘登记表》(见附件)及将“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等相关资料以PDF格式发送至报名邮箱2952476374@qq.com。报名截止日期:2020年 4月3日17时止。
2、资格审核。
时间:4月8日上午9:00——11:30
网上报名初审合格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地点在绍兴市行政中心(绍兴市洋江西路589号)5号楼638室。现场资格审查需随带《绍兴市发改委编外用工招聘登记表》、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取消招聘计划。
3、考试。考试一般采用直接面试的方式;面试主要对应聘者“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等方面的综合素质”进行测验。
若报名人数较多(超过20名),则通过先笔试再面试的方式。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1:6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根据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顺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拟录用人员体检不合格或未参加体检的,在招聘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递补。
5、公示、聘用。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绍兴市发改委网站主页上进行公示。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录用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
6、薪酬待遇。约4.5万元/年(包括单位缴纳的五险一金)。按单位编外用工相关规定实行劳务派遣管理。
三、其他
1、应聘人员填写的报考信息和提供的各种资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2、本招聘公告未尽事宜,由绍兴市发改委政治处负责解释。
3、咨询电话:88260159。
绍兴市发改委
2020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