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报名、考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等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人数和招聘条件具体要求见附件
三、招聘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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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名
1.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 3月23日--- 3月27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30。
(2)报名地点和联系方式:鄞州区惠风东路228号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鄞州分局9楼921办公室,咨询电话:89293866,89293830;联系人:叶老师,周老师。
(3)报名要求:报名者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表(详见附件)、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等招聘岗位要求所需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近期免冠彩照1张,接受资格审核。
(4)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招聘职位指标数之比不足3:1的,则酌情核减该职位招聘指标。
2.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3月23日8:00- 2020年3月27日16:30,报名者将报名表(详见附件1)电子版、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等招聘岗位所需证件的拍照或扫描件及近期免冠电子彩照以文件夹形式发送至邮箱yinzhouzgj@163.com。网上报名者需在面试当天提供报名表和相关证件原件进行现场确认。
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资格条件要求进行报名,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考试
1.笔试
根据报名及资格审核情况决定是否笔试。
2.面试
根据岗位匹配度筛选应聘简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符合条件者面试时间及地点。未按时参加面试者,视为放弃。
(三)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相关规定执行。考虑到疫情影响,拟聘人员可提供半年内体检报告用于审核。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进入考察。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视作放弃聘用资格。
(四)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执行。自愿放弃考察者,须向用人单位提交书面申请。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淘汰。
(五)公示、录用
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或报到手续时,若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招聘各环节若出现职位名额空缺的,按高分到低分从应试合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招聘单位短期内,若聘用人员不足时,可酌情从本次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给予补录,补录人员的体检、考察由本单位组织,并报人社局备案。
四、有关说明
报考人员须在报名第一日前取得学历证书。留学人员须在报名第一日前取得毕业证书、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研究生还须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委培生须征得委托培养单位同意。
报考人员在招聘程序各环节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监督电话:89293869。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鄞州分局
2020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