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基本要求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年龄条件;
(三)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户籍、学历、专业及其它要求。
二、招聘岗位及其他要求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瑞安经济开发区发展总公司下属国有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报考专业资格审查按《瑞安经济开发区发展总公司下属国有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资格审查办法》(附件2)执行;
(三)凡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时间起止问题的计算,统一截止到报名时间结束;
(四)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生不能报考。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0年1月6日至1月7日
上午9:00—11:00 ,下午14:00—16:30;
2、报名地址:瑞安市瑞祥大道948号二楼;
3、报名携带资料: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相关技术职称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及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三张报名。报考人员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并提交《瑞安经济开发区发展总公司下属国有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
4、一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开考比例为3:1及以上。不足开考比例的,将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或不开考。
(二)资格审核
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要求对报名对象是否符合要求进行审查。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三)笔试
岗位代码01笔试科目为《专业知识应用能力》;岗位代码02、03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应用能力》,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公安部门出具带照片的身份证明,下同),否则不能进入考场。报考人员必须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及其他要求参加考试。
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的通知》规定,除零分、缺考和违纪违规等特殊情况外,其他情况不予查分。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如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五)考试总成绩的合成
考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如考试总成绩同分的,取笔试成绩高者。
考试总成绩根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合成计算。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点,尾数四舍五入。
(六)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资格的,在岗位报考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四、相关事项说明:
(一)本次招聘相关信息仅在指定发布网站公布,请报考人员随时自行留意。
(二)未尽事宜由瑞安经济开发区发展总公司研究决定。
(三)报考者不服从总公司统一安排岗位或提交材料不真实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报名咨询电话:0577 –65851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