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热爱城市管理工作,无犯罪记录,服从组织分配;
2、有较强独立工作能力,能够承受高压力工作,作风正派;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岗位 |
人数 |
年龄 |
学历 |
专业 |
其他 |
城镇管理辅助岗位 |
2 |
35周岁及以下 |
大专及以上 |
专业不限 |
性别不限,一年以上相关行业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至2019年12月1日) |
城管协管员 |
4 |
35周岁及以下 |
大专及以上 |
专业不限 |
退伍军人优先 |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截止到2020年01月02日(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
2、报名地点:江北区慈城镇综合执法局(江北区慈城镇东镇桥街与保黎北路交叉口东北50米)。
3、报名递交材料:由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证件、工作经历证明文件或材料,以上材料需原件并各复印1份,1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
4、报名咨询电话:0574-87918320、13567841936(王老师)。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将对有效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通知参加面试。
(三)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携带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下淘汰。面试时间初定2020年01月上旬,具体以电话通知为准。
(四)笔试
城管协管员岗位仅进行面试,不参加笔试。报名城镇管理辅助岗位的,则面试后还需进行笔试,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笔试成绩占40%。参加笔试人员,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1:3的比例确定。如笔试入围者自动放弃笔试资格,将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次递补。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和城镇管理等方面知识,满分为100分。
(五)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指标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体检标准,体检费用自理。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录用资格,体检不合格者淘汰。
(六)考察
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考察不合格者淘汰,将从报考同职位的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顺次递补,安排体检及考察。
(七)公示、录用
考察结束后,在考察合格者中按招聘岗位指标数的1:1比例录用。拟录用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被录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如出现取消录资格情况,将根据实际情况,按成绩从高到低顺次递补,并安排体检及考察,酌情予以替补。
四、其他事项
1、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低于计划招聘指标数3倍,招聘人数酌情核减。
2、招聘各阶段公告、结果等详见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nbjiangbei.gov.cn/)。
3、上述岗位年实发到手收入约4.5万元左右。
4、以上人员一经录用,均与第三方签订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