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招聘岗位 |
人数 |
年龄要求 |
学历/学位 |
专业 |
专业技术资格 |
其他要求 |
放射科医师 |
1 |
45周岁及以下(1974年1月1日后出生,以下计算办法同) |
本科/ 学士 |
临床医学 |
具有副主任医师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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肾病科医师 |
1 |
35周岁以下 |
研究生/硕士 |
临床医学 |
不限 |
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学历可以适当放宽 |
病理科医师 |
1 |
35周岁以下 |
研究生/ 硕士 |
临床医学 |
不限 |
|
放射科医师 |
1 |
35周岁以下 |
研究生/ 硕士 |
临床医学 |
不限 |
|
感染性疾病科医师 |
2 |
35周岁以下 |
研究生/ 硕士 |
临床医学 |
不限 |
|
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医师 |
2 |
35周岁以下 |
研究生/ 硕士 |
临床医学 |
不限 |
|
口腔科医师 |
1 |
35周岁以下 |
研究生/ 硕士 |
口腔医学 |
不限 |
|
消化内科医师 |
1 |
35周岁以下 |
研究生/ 硕士 |
临床医学或中西医结合 |
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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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血管内科医师 |
1 |
35周岁以下 |
研究生/ 硕士 |
临床医学 |
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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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养科医师 |
1 |
35周岁以下 |
研究生/ 硕士 |
临床医学 |
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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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卫生科技师 |
1 |
35周岁以下 |
研究生/ 硕士 |
应用心理学 |
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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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实验室实验研究员 |
2 |
35周岁以下 |
研究生/ 硕士 |
基础医学、生物学 |
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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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CU护士 |
1 |
35周岁以下 |
本科 |
护理学 |
具有护师任职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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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教部职员 |
1 |
35周岁以下 |
研究生/ 硕士 |
生物医学工程 |
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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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务部 门诊办公室职员 |
1 |
35周岁以下 |
研究生/ 硕士 |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
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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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质管理部职员 |
2 |
35周岁以下 |
研究生/ 硕士 |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
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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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部职员 |
1 |
35周岁以下 |
研究生/ 硕士 |
法学类或管理学类 |
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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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科职员 |
1 |
35周岁以下 |
研究生/ 硕士 |
控制科学与工程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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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全国范围内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
义乌市医疗卫生单位事业在编人员不能报考。
现役军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二)报考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3.身体健康。
三、报名方法
1.报名时间:本公告刊登之日起至2019年1月22日止。
2.报名地址:浙江省义乌市商城大道N1号行政楼310办公室。欢迎应聘者亲临,也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
电子邮箱地址:zju4hhr@126.com
3、报名者请下载并填写报名表,同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岗位要求的有关证件;留学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名人员,可附扫描件,原件审核时间另行通知。
四、招聘程序
1、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合格的参加笔试。
2、考试。考试分笔试、面试两个环节,满分各为100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
笔试分为《专业理论考试》和《职业心理测试》,其中《职业心理测试》为过关性测试(不计分)。笔试合格分为60分,笔试不合格的不列入面试名单。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合格分为60分。
3、体检。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均不予递补体检。
4、考察。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考察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或在公示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可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递补考察。
6、公示。考察合格人员在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四医院官网(www.zju4h.com)公示7天。
公示后,因各种原因造成人员聘用不足的,缺额人数不再递补。
7、聘用。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外地户口的,聘用之前须将户口迁移至义乌)。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咨询电话:(0579)89935019,89935020。
联系人:楼军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四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四医院
2019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