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实名反映。
2.反映问题要本着对党和人民的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准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2017年9月20日至9月26日。
4.公示受理电话:0572-2289281
湖州市吴兴区教师招聘领导小组
2017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