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加招聘学校、岗位及名额
浙江省平湖中学拟招聘高中基础课教师1名,平湖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浙江省平湖高级技工学校拟招聘职业类专业课教师6名,职业类实习指导教师5名,平湖市特殊教育学校拟招聘教师1名,平湖市中小学拟招聘校医6名。
二、招聘的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及技能要求;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的范围和报考条件
各招聘学校、招聘名额、专业要求、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及资格审查:本人现场报名并提交相关材料(不接受网上、信函、电话等方式报名),报名时间:2017年2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报名地点:平湖市教育局8605会议室(当湖街道东湖大道38号)。
2.考试。采用综合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方式,由招聘学校和教育、人社部门共同组织实施。考试时间、地点由招聘学校通知。考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考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60%,成绩于考试当天告知考生。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数1:1确定拟参加体检的对象。考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3.体检、考察。由平湖市教育局统一对拟定对象组织体检,体检的要求和标准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后,统一组织考察,考察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考察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4.公示拟聘用名单。对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对象,由平湖市教育局在平湖教育网进行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5.办理聘用手续。对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按聘用审批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经同级政府人力社保部门核准后,在2017年8月份凭个人档案到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报到(具体报到时间另行通知)。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作自动放弃处理。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和服务期。
四、报名所需提供的材料
1.《平湖市教育局招聘2017学年紧缺型专业技术人才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
2.自荐书(含本人学习简历、基本情况、专业水平能力、获奖情况等);
3.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4.各类获奖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学生证》、《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近期一寸同底证件照1张。
五、其它事项
1.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2.每位报考对象限报一所学校的一个相应岗位。
3.录用聘任后执行服务期制度,在招聘学校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
4.招聘在教师岗位的(含实习指导教师岗位),录用后两年内须取得相应岗位的教师资格证,否则解除聘用合同。
5.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17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6.联系方式如下:
金老师 0573-85236899
胡老师 0573-852368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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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教育局
2017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