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条件
1.政治素质好,服务能力强,热爱社区建设事业,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
2.学历为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3.具有台州市户籍;
4.年龄不超40周岁(1976年11月 1日以后出生);
5.身心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6.截至2016年11月1日已从事社区(村)工作三年以上的笔试成绩加3分;已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或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的笔试成绩加2分;以上两项同时具有的笔试成绩加5分。
二、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此次公开招聘的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日至12月 2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路桥街道组织办 咨询联系电话:0576—82444694
3.报名要求:(1)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二寸正面免冠照片二张,到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如实填写《2016年路桥区路桥街道办事处招聘社区书记(主任)助理报名表》,并在《报名表》的诚信声明栏签名。
(2)为确保聘用人员素质,报考人数与拟聘人数的比例应不低于5:1。如低于5:1,则适当减少招聘人数。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笔试占50%、面试占5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采取闭卷的方式,考试内容包括行政管理、法律、时事政
治、社区基本知识、社区基层党建、和谐社区建设、写作等。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和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计划数的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不足比例的按实数进入。
考试结束后,按考生各项成绩乘以权重之和合成为考试总成绩。各项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若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面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加试面试。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计划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采取调阅档案、到公安派出所进行户籍调查、到工作单位(户口所在地社区)考察谈话的方式进行考察。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因出现报考人员在公示前放弃、体检不合格或考察不合格的,按该职位考试总成绩,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五、公示与聘用
1.公示:对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相应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
2.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无异议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由街道对试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签订聘用制合同,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人员管理及待遇
(一)试用期间按社区聘用人员待遇。
(二)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按社区副职工作人员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