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聘条件
(一)具有较强的法治意识和监督意识;
(二)具备与履行职责相应的法律知识;
(三)热心支持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能客观公正地进行行政执法监督;
(四)在本县连续居住三年以上,年龄不超过七十周岁;
(五)无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党纪处分记录,或者违反治安管理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记录;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主要职责
(一)参与法治政府建设和行政执法监督重大问题研究;
(二)监督本县各行政执法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对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问题进行探讨,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四)参与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活动;
(五)办理县政府法制部门委托的其他行政执法监督事项。
三、选聘程序和任期
采取公开选聘的方式,符合条件的社会人士可以自荐,有关单位也可以向县法制办推荐人选,经资格审查,择优选取5-10名,公示期10天,视反馈情况确定是否聘请。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由县政府颁发聘书,每届聘期为三年,期满后重新按程序聘任,可以连续聘任。聘期内由县法制办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工作需要和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调整。
四、报名方法和时间
报名时间为公告之日起至2016年11月30日。报名人员可登陆嵊泗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 shengsi.gov.cn/公告公示栏下载报名表,填写有关情况后将报名表及有关报名材料(包括身份证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以及学历证明、奖惩证明复印件)通过直接送交或邮寄的方式送至嵊泗县法制办。(联系地址:嵊泗县菜园镇沙河路348号县政府3楼。联系人:张力。联系电话:5082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