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3、擅长文字工作,专业不限;
4、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性别不限;
5、须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满3年、乡镇工作满5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在2013年9月以前被正式录用、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在2011年9月以前被正式录用);
6、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7、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二、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 11月21日至11月23日期间的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咨询电话:0577-58181755。
2、报名地点:平阳县公路管理局308办公室,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
3、报名办法:报名人员须填写《2016年平阳县公路管理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持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同底1寸照片3张到报名地点报名,接受资格审查。报名人员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并在报名表上填写意见。其中教育系统机关事业人员还须征得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同意。报名人数与选调名额达不到2:1比例的,将相应核减选调计划数。
(二)综合评分
以担任中层职务时间、近3年年度考核情况、奖励情况、学历学位情况等内容分别赋分,累加后得出综合评分成绩。
(三)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根据综合分和面试分各占50%的两项相加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若总成绩同分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面试成绩相同的,另行加面试)组织考察。如有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依次替补。
(五)公示、选调
拟选调人选,经公示一周期满,未发现影响选调情形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选调手续。
事业编制人员由平阳县公路养护与应急保障中心统一聘入事业单位。
本通知及未尽事宜由平阳县公路管理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2
2016年平阳县公路管理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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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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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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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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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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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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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户口 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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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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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 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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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 教育 学历、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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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及 专 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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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教育 学历、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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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 时 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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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工作单位 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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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 时 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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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身份(公务员、参公、事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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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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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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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年度考核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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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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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惩 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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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声明:上述填写的内容真实完整。如有不实,本人愿意承担取消选调资格的责任。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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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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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初审意见 (工作人员填写) |
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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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综合评分表
序号 |
指标 权重 |
评分标准 |
分值 |
个人 自评分 |
所在单位审核分 |
审核分 |
一 |
担任中层职务时间(40%) |
任中层副职职务2年及以下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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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中层副职职务3年及以上 |
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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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中层正职职务2年以下 |
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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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中层正职职务2年及以上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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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近3年年度考核情况(30%) |
近3年考核称职的 |
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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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1年优秀的 |
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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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2年优秀的 |
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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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3年以上优秀的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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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奖励情况(20%) |
获得县级综合先进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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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市级综合先进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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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省级综合先进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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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学历学位情况(10%) |
大专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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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 |
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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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及以上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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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总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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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自评签名: 单位审核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