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上虞区户籍的百官街道、曹娥街道常住人员。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心为社区居民服务,作风正派。各类违法犯罪受过处罚的人员及有不良记录人员不予受理报名。
3、年龄在22周岁(1994年11月14日以前出生)至42周岁(1974年11月14日以后出生)之间。
4、全日制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5、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及劳动能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6、在校学生不接受报名。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11月16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00)。
2、报名地点:上虞区人力资源市场(曹娥开发区越秀中路273号)。
报名联系人:龚浒尧; 联系电话:82185722。
招聘情况咨询人:潘女士 联系电话:89285572
3、报名提交资料:
⑴报名者随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百官街道、曹娥街道居住地证明、学历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⑵随带近期2寸免冠半身彩照两张,填写报名登记表格;
⑶有助理社会工作师或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⑷已有工作单位的人员必须持有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经审核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者,不予报名。
(二)考试方法:
1、笔试。根据报名情况,经审查符合招聘资格条件者,用人单位将组织报名者进行统一笔试。考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等。笔试满分为100分,按30%折算计入总成绩。对持有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证书的笔试成绩加5分,持有社会工作师资格证书的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招聘资格条件人员通过手机短信或电话通知笔试具体时间、地点。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满分为100分,按70%折算计入总成绩。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应聘者请携带身份证原件参加以便核实。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按招聘计划人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具体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自动放弃和体检不合格的空缺指标按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和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体检费用自理。
(四)信息调查。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信息调查。调查内容为该同志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出现不合格情况的,可在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聘用。合格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与上虞大众劳动事务代理(所)有限公司签订用工合同(一年一聘,试用期为二个月),由公司实行劳务派遣;经济待遇参照周边街道社区工作者相关政策执行。使用期间实行年度考核,考核不合格者用人单位有权予以解聘。
三、其他有关事项
1、对报名人员所持证件、资料进行严格审查,凡应聘人员有伪造、假冒各种证件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与聘用资格。
2、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足计划数2 倍的,用人单位可酌情核减招聘计划。
3、已与区内外其他用人单位签署了就业协议或聘用(劳动)合同,在办理聘用手续时,不能提供解约或解聘证明书的,不予录用;事后发现有上述情况的,将解除聘用合同。
上虞大众劳动事务代理(所)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