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人事考试网快讯: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财经大学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财经大学为浙江省属全日制本科高校,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现有全日制普通在校生14700余人,教职工1400余人。学校位于杭州下沙高教园区。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共30人。其中管理岗位12人,辅导员岗位6人,专业技术岗位12人。
(一)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招聘单位明确参照执行的有关规定条件,以及招聘岗位具体要求。招聘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浙江财经大学2016年下半年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1.学历、学位。需在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可凭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报名应聘,对其学历、学位证书的审查延后至报到时。
2.专业。由招聘单位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自主认定。
3.工作经历。按劳动(聘用)合同或招聘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认定,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
4.性别要求。辅导员岗位中因工作期间入住学生公寓需要,分别招聘男性辅导员3名、女性辅导员3名。
5.到岗时间。非应届毕业生报考,需具备2017年2月28日前正式到岗工作的条件;应届毕业生报考,需具备2017年8月31日前正式到岗工作的条件。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和笔试工作委托省人事考试办公室组织实施,其他环节工作由我校自行组织。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9月23日9:00-9月28日16:00。应聘人员登陆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zjks.com)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同期委托省人事考试办组织笔试单位的其中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
2.资格初审。时间:2016年9月23日-9月29日,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3.网上缴费。时间:2016年9月23日9:00-9月30日24:00。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同一网址办理网上缴费。逾期不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相应核减有关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告知报考人员并退还报名费。
4.应聘资格的取得。已缴费人员在2016年10月19日-10月21上网(www.zjks.com)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取得应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各按40%和60%计入总成绩。
1.笔试
笔试委托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组织,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时间、地点:2016年10月22日(全天),杭州市内。
科目:《综合应用能力》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具体岗位使用的试卷类别见招聘岗位表。
笔试成绩预计可于11月5日前从浙江人事考试网上查询。
笔试结束后,各招聘岗位根据两门科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5的比例(实际参加考试人数不足5人按实际人数)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并在指定网站公布。
2.面试
面试有关安排另行在浙江财经大学网站通知。
面试之前,将对入围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入围面试人员应提供个人简历、身份证、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国内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可于2017年8月31日前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岗位条件相关的资格证书、获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应聘条件不相符的,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参加资格复审而空缺的岗位不再安排递补。
面试方式:除专职辅导员岗位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外,其他岗位均采用结构化面试进行。主要考查综合素质、专业素质和岗位匹配性等。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核
考试完毕,各岗位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按计划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为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考核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考核环节由用人部门视入围人选情况安排为期2-4周的业务实习,作为考核组成部分。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我校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我校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我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1.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我校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2.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聘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招聘单位有权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财经大学网站(http://www.zufe.edu.cn/,“人才招聘”栏目);
2.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机关事业公开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浙江财经大学(纪委办公室):0571-86754555;
2.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1-87056703。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71-87557392(人事处吴老师)
浙江财经大学
2016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