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嘉兴职业技术学院面向全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聘2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嘉兴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家教育部备案正式建立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学院位于东海之滨上海南翼杭州湾北岸的中国共产党诞生地—嘉兴市区南湖之畔,具有良好的区位优势和优越的就业创业环境。学院是“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浙江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
二、选聘范围
嘉兴市范围内承担行政职能、公益一类、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在职在编的工作人员。
三、选聘计划
嘉兴职业技术学院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详见附件1。
四、基本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工作勤奋,责任心强;身体健康。
(二)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1975年7月5日及以后出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
(四)历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五)具备选聘岗位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公开选聘:受过处分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其它不宜办理聘用情形的。
五、选聘程序
选聘工作坚持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16年7月5日—7月10日。报名人员须如实、准确填写《嘉兴职业技术学院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附近期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JPG格式,80-150KB)和学历证书及相关材料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发至jxvtczp@163.com进行初审,咨询电话:89978186,89978065。
2、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7天内,对报名人员的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经历、学历及所学专业、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等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入围考试人员名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报名人员需提供《嘉兴职业技术学院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张贴报名时提供的照片)、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考察、体检人选。
(四)考察
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由嘉兴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经考察,如果被考察对象不适合选聘岗位的将取消该岗位的选聘计划。
(五)体检
根据考察结果,按选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可依次递补。体检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实施。
(六)公示、聘用
经考察、体检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嘉兴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www.jxvtc.edu.cn)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监督与联系
本次公开选聘工作由嘉兴职业技术学院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
联系电话:0573-89978186、89978065
监督电话:0573-82228947
附件: 1.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及岗位要求
嘉兴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