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不变。
二、招聘岗位中“文员(男)”的招聘范围条件调整为:
招聘职位 |
招聘指标 |
性别 |
学历 |
专业 |
招聘对象 |
文员(男) |
10 |
男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不限 |
宁波大市生源或户籍,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
三、报名时间:2015年10月22日—10月23日,上午8:30-11:15,下午1:30-4:30。
四、报名地点和联系方式:宁波市公安局鄞州分局716室(鄞州区惠风西路10号),电话:88155104; 联系人:郑老师;88155122;联系人:何老师。
五、报名要求:报考者可先从网上下载(也可到报名处领取)填写报名表(详见附件1),并随带近期免冠1寸照2张、身份证、户口本(户籍证明)、学历证书等职位要求提供的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接受资格审核。
六、笔试时间:调整到10月31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宁波市公安局鄞州分局
2015.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