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政治立场坚定,综合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未受过刑事处罚;
3.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4.年龄:根据岗位需求确定;
二、招聘程序
招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资格审核、比选面试(面谈)、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首次报名时间:2024年8月5日至8月15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丽水市雷博劳动事务代理有限公司(解放街88号二楼209办公室),联系电话:0578-2810521。
3.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从本《公告》发布网站扫二维码并填写《报名表》(详见附件),与身份证、户口本(户籍证明)、毕业证书、无犯罪记录证明、相关资质证书、获奖等相关证件及工作经验证明等资料。
4.资格审查:按照报名条件对所有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和复审、招考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通过资格审查确定考试人员名单。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二)比选面试(面谈)与聘用
根据报名人员所提供材料情况进行比选,结合岗位情况采取面试或面谈,确定面试(面谈)对象;经面试后择优确定聘用人选。
根据面试(面谈)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又不说明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后签订派遣合同,其中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试用期不合格或签订劳动合同后一年内离职的,由招聘单位决定是否递补。
丽水市雷博劳动事务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