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
《浙江人大》杂志社是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机关直属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自收自支,机构规格相当于县处级。办公地点位于杭州市区。杂志作为浙江省人大常委会的机关刊物,面向全国公开发行。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招聘需求计划
本次招聘需求为1个岗位2人。
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和具体要求见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三)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6.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编制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 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9月16日9:00-9月23日16:00。应聘人员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zjks.com)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同期委托省人事考试院组织笔试单位的其中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
2. 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9月16日-9月24日,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3. 网上缴费。时间:2020年9月16日9:00-9月25日24:00。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同一网址办理网上缴费。逾期不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的报名人数一般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5倍,否则相应核减有关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告知报考人员并退还报名费。
4. 应聘资格的取得。已缴费人员在2020年10月14日-10月16日上网(www.zjks.com)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取得应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 笔试
笔试委托浙江省人事考试院组织,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时间、地点:2020年10月17日9:00-10:30,杭州市内。
科目:《综合素质测试》(题型为全客观题)。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2. 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和面试具体时间和安排详见浙江人大门户网站通知。应聘人员应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并提供携带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留学归国人员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应聘人员提供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届时将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安排人员递补。
3. 面试
面试前加试应聘岗位需要的基本知识、技能测试。由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负责加试的命题、阅卷等工作。面试主要考查应聘者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加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合格分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察
考试完毕,根据笔试成绩占总分40%、加试成绩占总分20%、面试成绩占总分40%计算总成绩,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报请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研究后,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浙江人大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由省人大机关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将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http://rlsbt.zj.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2.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zjks.com)。
3.浙江人大门户网站(http://www.zjrd.gov.cn)。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笔试、面试结果及有关工作安排通知、递补信息等)一般仅在浙江人大门户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应聘人员参加考试,必须严格遵循本次招聘考试相关的疫情防控指引要求(附件2)。
(四)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电话:0571-87055856(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机关纪委)
(五)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71-87056343、0571-87059477
附件:
2020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