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资格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以及专业条件;
(四)具有适应岗位需求的年龄、身体条件;
(五)须为温州生源“211工程”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含2012年应届毕业生;
(六)除2012年应届毕业生外,其他报名人员须为温州市户籍;
二、招聘单位和具体岗位要求
招聘单位和具体岗位要求,详见《2012年温州市鹿城区事业单位面向“211工程”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招聘计划表》(附件1)。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12年5月8日至5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二)报名地点:温州人才大厦三楼(学院中路5号)
(三)报名要求
1、报名人员须持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2012年应届毕业生须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生源地户口簿(户籍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2、交1寸彩色免冠近期照片2张。
3、报名人员须如实填写《温州市鹿城区事业单位面向“211工程”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招聘报名表》(附件2),经资格审核同意后,取得相应招聘岗位的报名资格。
4、报名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
5、报名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聘资格。
6、招聘岗位的专业资格审查按《2012年温州市鹿城区事业单位面向“211工程”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招聘专业资格审查办法》(附件3)规定执行。
7、凡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到时间起止问题的,其计算时间统一截止为2012年5月9日。
有关此次招聘的相关信息将发布在鹿城公务网(http://www.lucheng.gov.cn)。
四、招聘方法
面向“211工程”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招聘坚持公开择优的原则,一般采取考核的办法。经资格审核同意后,同一岗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数超过招聘岗位计划数时,将组织进行考试。考试结束后,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如有体检、考察不合格者,根据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
五、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鹿城公务网(http://www.lucheng.gov.cn)予以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不按规定时间办理,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2012年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办理聘用手续,不能在2012年7月31日前向人事部门提供报名岗位规定的毕业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咨询电话:0577-88990920。
温州市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