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岗位职责
司法雇员主要协助检察官从事案件办理过程中程序性、事务性辅助工作。
二、招录人数
全市两级检察院共招录司法雇员30名(详见附件1)。
三、招录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二)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三)年满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1985年8月27日至2002年8月26日期间出生);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招录检察院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上述人员中,属2020年应届毕业生的,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证书。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四)有其他不适合在检察院工作的情形。
四、薪酬待遇
司法雇员的薪酬待遇,具体咨询各招录检察院。
五、招录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8月27日—8月2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各招录检察院(详见附件1)。
3.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真实、完整填写《嘉兴市检察机关司法雇员招录报名表》(详见附件2)后前往各招录检察院现场报名。现场报名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开展,报考人员需佩戴一次性防护口罩,出示健康码及检测体温。
4.资格初审:8月30日—9月1日。各招录检察院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
未通过初审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再次报名之日起1天内完成,初审截止日期为9月1日17时。
5.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1)嘉兴市检察机关司法雇员招录报名表(报名表用A4纸打印,并贴上近期蓝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1张);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4)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5)根据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工作表现等有关资料原件。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笔试及面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1.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法律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满分100分,合格分60分,由嘉兴市检察院统一命题。笔试时间为9月19日。
领取准考证的时间为9月16日—9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地点在各招录检察院。
报考人员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参加考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人数未达到1:2的,所有笔试合格人员均进入)。入围面试的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2.资格复审
面试进行前,各招录检察院对拟参加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资格。
3.面试
面试由各招录检察院按照嘉兴市人民检察院的安排自行组织,满分为100分,合格分60分。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规定的比例计算出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将在嘉兴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各检察院门户网站进行公布。
(三)体检、考察
体检与考察由各招录检察院自行组织。根据职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人数的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结束后,各招录检察院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考察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情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被考察对象是否符合司法雇员的招录条件。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四)公示与录用
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信息在嘉兴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各招录检察院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参考人员放弃而出现缺额时,由各招录检察院按照总成绩,根据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
各招录检察院指导被录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订立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确定。
六、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数不足招录人数2倍的,报嘉兴市人民检察院审批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低于1:1的相应核减招录计划。招录职位取消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改报,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
(二)报考人员的申报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存在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录用手续者取消录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三)考生应及时上网查阅成绩及相关通知,并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考生自己原因或无法联系导致未能参加下一步招录程序的,视为放弃。
(四)如有疑问,可咨询各招录检察院,联系电话详见附件1。咨询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五)本次公开招录有关信息在下列网站公布,请考生留意:
嘉兴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www.jiaxing.jcy.gov.cn)。
(六)对招录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嘉兴市人民检察院派驻纪检监察组,举报电话:0573-82711759;嘉兴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举报电话:0573-82713670。
附件1.
附件2.
浙江省嘉兴市人民检察院
2020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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