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热爱规划测绘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较强的沟通能力,身体健康,能胜任所聘岗位工作;
2、专业、学历、年龄及户籍要求:测绘管理岗位1人,要求测绘类专业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6月1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3、专业问题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2012年6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在金华市人才市场(丹溪路1195号)二楼报名。
2、报名时携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工作简历,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
3、报名时收取报名考务费80元。
三、考试
考试采用百分制,分笔试(包括综合基础知识〈含写作〉科目和专业知识科目)、面试。其中综合基础知识〈含写作〉科目30%、专业知识科目30%、面试40%计入总成绩。
1、综合基础知识〈含写作〉考试范围为:一年内国内、国际重大时事,浙江省人事考试参考用书《综合基础知识》(2012-2013年版),写作。
2、专业知识考试范围为:测绘工程和地理信息系统学科专业知识。
3、笔试:报名人数达到招聘计划数的3倍及以上进入笔试,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取消招聘计划。
笔试时间为2012年7月14日。
4、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3倍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三天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面试,招聘单位将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考试成绩可在金华人才网(http://www.jhrcsc.com)上查询。
四、体检、考核
依据笔试、面试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按招聘人数1:1进行体检、考核,体检、考核不合格的,或在拟聘用通知书下发前放弃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人员须在拟聘用通知书下发前完成,通知书下发后一律不再递补;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在招聘单位公示七个工作日,无举报或经审核符合招聘条件的,办理聘用的有关手续。
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
考核:按《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联系人:胡中联系电话:0579-82469527
金华市规划局
二○一二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