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适应性强,热爱对台工作,身体健康。
2、年龄:30周岁以下(1982年6月1日以后出生)。
3、学历:本科及以上学历。
4、招聘范围:金华市户籍的社会人员和金华市生源的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以上学位人员户籍不限。
5、专业:汉语言文学、新闻学、政治学与行政学、哲学、教育学。
6、专业问题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6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报名地点:金华市人才交流中心(市政府对面,丹溪路1195号)二楼。
2、报名时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2012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所在院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毕业生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英寸照片3张。2012年应届毕业生办理聘用手续时需提供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报名时收取考务费40元/人。
三、考试
考试采用百分制。分笔试(综合基础知识〈含写作〉科目)、面试,其中综合知识基础科目占50%、面试占50%,计入总成绩。
1、综合基础知识〈含写作〉科目考试范围为:一年内国际国内重大时事,浙江省人事考试参考用书《综合基础知识》(2012-2013版),写作。
2、笔试。报名人数达到招聘人数3倍及以上进入笔试,报名人数不足招聘人数3倍取消招聘计划。笔试时间为2012年7月14日。
3、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3倍人员进行面试。面试三天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面试,招聘单位将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成绩查询:在金华人才网(http://www.jhrcsc.com)上查询。
四、体检、考核
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按招聘人数进行体检、考核。体检、考核不合格的,或在拟聘用通知书下发前放弃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人员需在拟聘用通知书下发前完成,通知书下发后一律不再递补;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在招聘单位公示七个工作日,无举报或经审核符合招聘条件的,办理聘用的有关手续。
1、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
2、考核:按《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未尽事宜,由金华市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人:程先生;联系电话:0579-82469528
金华市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二○一二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