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对象
2020年报考普通高校,有志于从事三门教育事业,并与三门县教育局签订就业协议的三门籍考生。
二、培养学科、数量及院校
培养学科 | 培养专业 | 培养人数 | 户籍地要求 | 培养学校 | 备注 |
小学全科 | 小学教育(师范) | 2 | 三门县 | 杭州师范大学 | 一段线以上 |
初中语文 | 汉语言文学(师范) | 2 | 三门县 | 杭州师范大学 | 一段线以上 |
初中社会 | 思想政治教育(师范) | 2 | 三门县 | 杭州师范大学 | 一段线以上 |
高中物理学(复合教育技术学) | 高中物理学 (复合教育技术学) | 2 | 三门县 | 杭州师范大学 | 一段线以上 |
高中地理科学(复合思想政治教育) | 地理科学 (复合思想政治教育) | 2 | 三门县 | 浙江师范大学 | 一段线以上 |
小学全科 | 小学教育(师范) | 10 | 三门县 | 台州学院 |
三、招生程序
1. 志愿填报:填报志愿安排在普通类提前批进行。符合条件考生按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填报志愿,考生只能在第一院校志愿的第一专业志愿填报,否则志愿无效。
2.面试:省教育考试院根据考生志愿,按高考总分从高到低(总分相同时按位次),按照各县招生计划1﹕1.2的比例(四舍五入),将考生名单提供给各招生院校。招生院校将相应名单分发到县教育局,由县教育局进行考生户籍审核,并会同县人力社保局组织考生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公示:对面试合格考生,按志愿优先、高考总分从高到低(总分相同时按位次)原则,根据招生计划数确定定向培养考生,并在县教育局和人力社保局官网上公示3天。
4.签订协议:公示无异议的,由县教育局、人力社保局与合格考生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规定服务期为10年)。
5.录取:各相关高校在全省统一规定时间内,将报送的已签订协议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按名单投档,由招生院校按有关规定录取。
6.备案:录取结束后,由相关高校将定向培养学生名单抄送县教育局、人力社保局备案。
四、培养经费和就业待遇
录取考生在大学正常学期期间的学费由县财政给予全额补助,支付方式采用毕业到岗后由工作单位给予报销。定向培养生按期毕业后,经体检、考察合格,按照招聘有关程序办理相关手续,由三门县教育局按照定向培养就业协议统一调配。
五、其它
本公告未尽事宜解释权归三门县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