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二、应聘条件及不得应聘情形
(一)应聘条件
1.政治思想表现好,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具有履行与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业务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身体心理素质;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6月17日后出生);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
2020年应届毕业生应于2020年10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应于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不得应聘情形
1.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不得将其确定为录用人选的人员;
2.诸暨市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3.定向培养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在各类人事考试中曾被有关部门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并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6.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此次招聘按组织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6月27日12:00;
2.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符合条件的考生提交《绍兴护士学校招聘事业编文化课教师报名表》(见附件)及有效期内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2020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或学校盖章的学历证明或验证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有关证明资料拍照打包压缩后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学校邮箱:sh87037286@163.com,邮件主题和压缩文档统一命名为“姓名+应聘岗位”,如:张三+英语教师。
(二)资格审查
所有报名人员须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1.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待定,另行通知;
2. 现场资格审查地点:绍兴护士学校(诸暨市陶朱街道三都路200号尚则楼三楼校办室1) ;
3.现场资格审查方式:学校实行“亮码+测温”准入制度,体温正常、绍兴健康码为绿码方可入校园。本人须携带《报名表》,有效期内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2020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或学校盖章的学历证明或验证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需用A4纸复印,不退还),2寸免冠近照一张,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应聘者承担。
(三)组织考试
同一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不低于招聘计划数的3倍,不足规定比例的岗位不开考。具体考试组织如下:
1.考试形式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试讲课的形式。
(1)笔试:考试内容按招聘岗位分别为高中语文、高中数学和高中英语,满分100分,60分合格。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及试讲课入围名单,笔试不合格者不列入面试及试讲课对象。入围人员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均确定为入围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2)面试及试讲课:面试及试讲课同时进行,满分为100分,60分合格。面试及试讲课成绩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2.考试时间
笔试及面试、试讲课时间待定,另行通知;
3.确定体检名单:考试成绩按笔试、面试及试讲课成绩计总分,分值占比为:笔试成绩40%、面试及试讲课成绩60%,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如总分相同按面试及试讲课成绩高者确定;面试及试讲课成绩依然相同,进行再次笔试。再次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时间另行通知,按公务员标准执行。
1.组织体检:组织入围人员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工作按人社部发〔2012〕65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执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自动放弃。
2.组织考察:体检合格者列入考察对象,考察按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五)公示与聘用
1.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对象,并在绍兴护士学校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纳入诸暨市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正式事业编制;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因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在相应岗位面试及试讲课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
3.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或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材料的,取消聘用资格,相应岗位不再递补。
4.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5.尚无教师资格证的聘用人员必须在见习期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见习期内未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不得申报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三年内未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调离教师岗位。
四、纪律与监督
(一)诸暨市卫生健康局网(http://www.zhuji.gov.cn/col/col1452629/)、绍兴护士学校网站(http://www.sxhx.org/)全程发布公开招聘有关信息,请应聘者自行留意,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并影响应聘的责任自负。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需咨询的(咨询时间为工作时间),请直接向招聘单位咨询。咨询电话:0575-87037286(校办室)。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
(四)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有关部门和全社会的监督,应聘人员对招聘工作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向诸暨市卫生健康局反映。联系电话:0575-87251056(党建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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