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对象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拥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年龄以及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用人单位和具体岗位及要求
用人单位和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12年平阳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
12月17日至12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二)报名地点
平阳县人才大楼5楼(昆阳镇佳乐花苑后面)。
(三)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报考人员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报考条件不受户籍地限制。
3、提交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并填写报名表 (可登陆平阳县人才交流网下载http://www.pyxrc.com)。
4、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报考需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盖章同意。
5、报考人员不直接报考用人单位,只按要求报考一个相应岗位。
6、报名人数与各岗位录用指标不足3:1的,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考指标。报名对象放宽到全市的不受比例限制。
四、笔试
1、笔试科目:专业岗位的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的相应专业知识,专业不限岗位的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综合知识笔试主要内容为政治、法律基础知识、管理基本知识、经济、科技、党史与国情、公文写作、农业与农村工作等,考试复习用书可参考《浙江省人事考试参考用书》(2012-2013版)。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于2013年1月14日-1月15日(上午8:30-11:30时,下午2-5:00时)到平阳县人才大楼一楼领取准考证。
五、录取办法
1、根据笔试成绩,按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按以下次序优先:①少数民族考生;②学历高的考生。录用指标最后一名以上项目均相同的另行组织笔试。
2、设开考比例的岗位,实际参考人数必须多于录用指标,等于或少于录用指标的相应减少或取消录用指标。不设开考比例的岗位,实际参加考试人数等于或少于录用岗位数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为60分。
3、岗位相同、录用单位不同的,待统一录取后,从高分到低分由考生选择用人单位。如遇总分相同按录取办法第“1”规定顺序执行。
4、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平阳县人才交流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考生须按规定时间报到,并提交办理聘用手续的相关材料,未按规定时间报到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考生自动放弃或取消资格的,其空缺指标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具体办理聘用手续时间将在平阳县人才交流网上另行通知。办理聘用手续前,聘用人员必须将个人档案转入平阳县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并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
5、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六、注意事项
1、温州市户籍含温州市各县(市、区)。
2、国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对其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3、报考人员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4、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5、聘用人员调往县外的,服务期应满五年;在本县内流动的,服务期应满三年。
七、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7-23660817 23660813
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