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根据《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杭人政〔2006〕5号),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
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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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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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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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专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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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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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
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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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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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3、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身体素质和其他条件;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杭州市区户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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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国语言文学类专业、公共管理类专业、法学类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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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悉行政管理工作,具有较强的公文写作和沟通协调能力。3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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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杭州市区户籍包括上城、下城、拱墅、江干、西湖、高新(滨江)、萧山、余杭区的户籍。
2、招聘岗位对专业有要求的,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进行资格审查。
3、工作经历均按周年计算,计算截止时间为2013年5月31日;工作经历以劳动(聘用)合同以及社保记录为准,报名时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4、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鉴于国外高校与国内高校在专业名称上的差异,或在外文翻译成中文后专业名称上的差别,留学人员凭境外取得的学历报名的,可以相同或相近的专业名称报考。
5、社会人员取得常住户籍的时间截止2013年5月31日(以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落户时间为准)。
二、报名有关事项
1、报名时间:6月24日-28日上午9:30-11:3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杭州市下城区庆春路178号金融大厦3楼市台办秘书处(331室)。
3、报名方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证件(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正面2寸照片两张,及《市台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可在stb.hangzhou.gov.cn下载)到招聘单位报名。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材料,按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通过,通知应聘人员进入考试程序。对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信息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报考人数不足该岗位招考计划3倍的,取消该岗位招考计划。
四、考试
招聘方式为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公共基础知识水平和职业能力,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素质,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考试。
1、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
2、资格审查合格者首先参加笔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1:5比例的,按该岗位笔试实际参加人员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在面试前如有列入面试对象者书面确认不参加面试,可在本招考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3、笔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考试成绩等公开招聘信息,均在本单位门户网站予以公布(stb.hangzhou.gov.cn),请应聘人员及时查询。
五、体检及考核
1、体检:面试结束后,从面试合格人员中,以考试的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若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经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并在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以及市台办门户网站(stb.hangzhou.gov.cn)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根据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
批准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联系人:黄洁颖;联系电话:87241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