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我市国有企业发展需要,2017年玉环市渔港开发有限公司、玉环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全面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单位均为玉环市属国有企业,计划招聘工作人员8名,其中玉环市渔港开发有限公司6名、玉环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2名。
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按职位进行报名考试,一人限报一个职位。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
1、时间:2017年7月27日-8月4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2、地点:
市渔港开发有限公司:坎门街道办事处西头1号306办公室
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玉城街道城中路33号粮食大厦8楼办公室
3、报名时应提供的材料:
社会人员:如实填写《报名表》并签署诚信承诺书(附件2)。学历学位证书、户口簿或户籍证明、身份证、职称证书等有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申请、打印)1份,近期免冠1寸同底照片2张。报考职位1的考生,根据需要还应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原件1份(附件3)、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社保缴费记录单(盖章)原件1份。
2017年应届生毕业生:如实填写《报名表》并签署诚信承诺书(附件2)。户口簿或户籍证明、身份证、职称证书等有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历学位证书或学籍证明(附件4)原件1份,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申请、打印),近期免冠1寸同底照片2张。
4、资格审查。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报名条件人员名单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名单于8月9日在玉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
5、如果符合报名条件人员不足招聘计划三倍的,核减或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二)考核
1、笔试
(1)内容:笔试科目为专业卷。职位1、职位2、职位3、职位4的专业卷内容为招聘计划表所列专业相关知识,职位5为机械设备维修相关知识。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60分。
(2)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见网上公告与手机短信。考生凭身份证按时到市渔港开发有限公司、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视作自动放弃。
(3)根据笔试折扣后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2、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前资格复审人员。
面试前,招聘单位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并确认。考生根据网络公布的资格复审通知,提供相应的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人员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不全或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视作不具备招聘资格条件,取消面试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的具体办法、时间、地点将在玉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
资格复审后的合格人数若达不到拟招聘职位计划人数相应比例的,按笔试折扣后成绩从高到低予以递补。
(2)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不合格者不能入围体检、考察。面试地点、时间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计算方式详见附件1。总成绩相同者,笔试折扣后成绩高的排序在前。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三)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实施,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考察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报考人员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
考察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玉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后不再递补。被聘用人员必须在聘用单位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注意事项
1、年龄、工作经历计算及学历、职称取得时间截至2017年7月27日,出生日期以公安机关发放的身份证为准。
2、户籍凭户口簿或户籍证明,以2017年7月27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截止2017年7月27日尚在迁移过程中的人员,不能报考。玉环生源指2017年应届毕业生高考时,户籍所在地为玉环。请报考人员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3、学历和专业以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为依据。
4、2017年应届毕业生需于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毕业证书。
5、国外学历在报名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6、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7、应聘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市渔港开发有限公司、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反映,以便及时纠正。
8、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人社发〔2014〕15号)执行。
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伪造学历、证书、证照等人员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考和聘用资格人员,或在报名、笔试、体检、考察、聘用各个环节中发现与招聘公告不相符人员,查实后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咨询、监督电话:
市渔港开发有限公司:0576-89926906
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0576-87217175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玉环市渔港开发有限公司、玉环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
1、2017年玉环市渔港开发有限公司、玉环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公开招聘计划表
2、2017年玉环市市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报名表
3、工作经历证明
4、学籍证明
玉环市渔港开发有限公司 玉环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
2017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