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临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临政办〔2009〕94 号)和《临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人员流动管理的实施意见》(临政办发〔2015〕140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临海市农业林业局下属事业单位临海市林业技术推广总站和临海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各1名(共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临海市林业技术推广总站和临海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为临海市农业林业局下属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临海市林业技术推广总站主要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监督全市造林绿化工作;组织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和管理;组织指导林木种子种苗的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林业生产技术成果的推广与应用,因地制宜发展以木本油料为主的经济林产业和花卉苗木产业等。 临海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主要负责组织指导粮油、蔬菜等主要农产品的生产和技术推广工作;组织实施农业产业化发展规划与政策;组织指导高效生态农业、设施农业、休闲观光农业和外向型农业的发展;制定和指导实施农业产品的生产技术和质量标准;组织指导农业植物新品种的保护和推广等。 二、招聘原则与方式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考核(考试),择优聘用的方式,按职位进行招考。 三、招聘岗位和计划 临海市林业技术推广总站: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1名。 临海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1名。 四、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1、户籍不限。 2、年龄条件:35周岁及以下(1982年7月14日及以后出生)。 3、学历(学位)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含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 4、专业要求:临海市林业技术推广总站要求森林培育、森林保护、林木遗传育种专业;临海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要求园艺专业(果树或蔬菜方向)、设施农业专业。 5、报考人员除应具备上述招考的范围和对象规定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好,能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2)愿意履行工作岗位所需的义务,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 6、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报考人员有《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第十八条所列回避情形的不得报考。 8、在相应职位最低服务期限五年。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报名者将报名材料扫描件和《临海市农业林业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发至相应的电子邮箱(邮箱地址:2986100082@qq.com)。邮件标题格式为:“XXX(姓名)应聘XX(单位)报名材料。”材料不全者作不符合报考条件处理。 报名者应提供的相关报名材料有: (1)《临海市农业林业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 (2)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 (3)身份证(双面) (4)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注: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园艺专业需提供果树或蔬菜方向的相关研究成果 (6)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已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直接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或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2、报名时间 2017年7月14日至2017年7月26日。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不得低于招聘岗位人数的3倍,未达比例的核减或取消相应招聘计划数。 (二)资格审查和考核 1、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临海市农业林业局组织实施。 2、考核(考试) 考核(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考核(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考核(考试)。 (三)体检、考察 考核(考试)结束后,我局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按考核(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采取加试办法确定,加试方式由我局确定)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并及时组织体检。 体检工作由我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结束后,由我局组织考察,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因出现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不宜聘用的不予递补,核减或取消相应招聘计划数。 (四)公示、聘用 考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临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lhhrss.gov.cn)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在办理聘(录)用手续前提出放弃聘(录)用资格的,取消聘(录)用资格。2017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部分岗位须提供相应的学位证书)办理聘(录)用手续,不能在2017年9月30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录)用资格。上述情况不予递补,核减或取消相应招聘计划数。 六、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我局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2年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的处理。取消招考计划在相关网站予以公布。 2.根据《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台政办发〔2008〕82 号)规定,拟聘用人员办理聘(录)用手续时,未推行户籍改革地区原户籍在农村的农业户口须办理为非农业户籍,已推行户籍改革的应将户口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或变更户籍服务处所等相关信息。 招聘过程中如国家、省、市出台新政策,则按新政策执行。 临海市农业林业局咨询电话:0576-85389215 体检、考察合格后,由临海市人力社保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已就业者由本人与原单位协商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关系后再按规定时间办理聘用手续。 本次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的服务时间不得少于5年。 敬请广大报考者认真阅读招考公告。 附件:临海市农业林业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临海市农业林业局 2017年7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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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临海市农业林业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 |||
2017年临海市农业林业局下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发布时间:2017-07-17 11:26:13信息来源:【点击: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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