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在缙云县范围内公开招聘浙江缙云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编外用工7名,专职从事城市管理工作(协助)。
一、招聘计划:本次公开招聘编外用工综合执法人员7名。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缙云县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和缙云县户籍的其他社会人员。
三、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热爱城市管理工作、无违法违纪行为。
2.男性,高中及以上学历,年龄在21—30周岁(1984年1月30日至1993年1月30日期间出生)。退伍军人年龄在21——35周岁(1979年1月30日至1993年1月30日期间出生)。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口齿清晰,身高在1.68米以上。
四、招聘程序按照公开报考、统一考核、择优录用的原则组织实施。具体招聘程序如下:
1.报名。报名时间:2014年2月27日——2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报名地点:浙江缙云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市政环卫管理处115办公室。符合报名条件者填写《2014年浙江缙云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报名表》(详见附件),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一寸免冠近照2张。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达到1:2予以开考,不足1:2的直接进行面试。退伍军人凭退伍证可在总分中加1分。
2.笔试。对报考对象进行初审、汇总后,组织理论考试。理论考试的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1.5的招聘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统一组织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按笔试、面试各占50%计算总分,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若有不合格者,按总分从高到低依次替补。
5.考察。对体检合格者进行综合考察,重点考察德才表现。如发现有不宜录用的情形,按总分从高到低依次替补。
6.公示。根据考察情况,综合决定拟录用人员,并对拟录用人员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
7.拟聘用对象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15日以上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在该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聘用及待遇
1.组织新录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者,实行三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一年一聘。
2.正式聘用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浙江缙云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城市管理执法中队相关工作规定。
3.待遇:试用期工资为1300元/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工资为1650元/月,缴纳五险一金(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和公积金)。
本公告由浙江缙云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8-3189421
附件:报名表
浙江缙云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14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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