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全面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
二、招聘计划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计划
玉环干江滨港工业城开发有限公司为县属国有企业单位,本次计划招聘工作人员5名,其中建设规划科办事员2名,负责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项目管理等工作;经济发展科办事员1名;社会发展科办事员1名;招商科办事员1名,负责招商引资。
(二)报考条件
详见附件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按职位进行报名考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一人限报一个职位。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2月27日-3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00。
2.报名地点:玉环县干江镇台江路(玉环干江滨港工业城开发有限公司办公室)。
3.报名时应提供的材料:如实填写《报名表》并签署诚信承诺书(附件1)。学历学位证书、户口簿或户籍证明、身份证、职称证书等有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申请、打印)1份,近期免冠1寸同底照片2张。报考社会发展科办事员职位的考生,还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原件1份(附件2)。
4.资格审查。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报名条件人员名单并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名单于3月15日在玉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
5.如果符合报名条件人员不足招聘计划三倍的,核减或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二)考核
考核采用笔试和面试考核方式进行。
1、笔试
(1)笔试内容:综合卷
(2)笔试时间:具体笔试地点、时间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见网上公告与手机短信。考生凭身份证按时到玉环干江滨港工业城开发有限公司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视作自动放弃。
2、面试
(1)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笔试合格人员中录取,以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前资格复审人员。
面试前,招聘单位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并确认。考生根据网络公布的资格复审通知,提供相应的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人员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不全或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视作不具备招聘资格条件,取消面试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的具体办法、时间、地点将在玉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
资格复审后的合格人数若达不到拟招聘职位计划人数相应比例的,按笔试折扣后成绩从高到低予以递补。
(2)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入围体检、考察。面试具体地点、时间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计算
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最后总成绩按笔试的40%加面试的60%计。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三)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者,面试成绩高的先进入)。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出现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该岗位总成绩排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玉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注意事项和其他
(一)户籍落户截止日为2017年2月1日。
(二)国外学历在报名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四)应聘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玉环县干江滨港工业城管委会反映,以便及时纠正。
(五)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人社发〔2014〕15号)执行。
(六)聘用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期3年,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内确难胜任工作的,予以解聘。
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伪造学历、证书、证照等人员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考和聘用资格人员,或在报名、笔试、体检、考察、聘用各个环节中发现与招聘公告不相符人员,查实后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咨询、监督电话:0576-87451009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玉环县干江滨港工业城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1、2017年玉环县干江滨港工业城开发有限公司公开招聘报名表
2、工作经历证明
玉环县干江滨港工业城管理委员会
2017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