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浙江人事考试网鸿途教育浙江分校网站!
浙江分校 浙江省直杭州宁波温州绍兴湖州嘉兴金华衢州舟山台州丽水
当前位置:浙江人事考试网 > 招考信息 > 公安消防部队士官学校接收11人公告

公安消防部队士官学校接收11人公告

发布时间:2017-01-17 10:23:20信息来源:点击:
学校简介
公安消防部队士官学校是全国消防部队培养士官骨干的军事院校,隶属公安部消防局,地处江苏南京,为正师级建制。
多年来,学校在公安部消防局的坚强领导下,始终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坚持政治建警、政治建校、育才先育德的办学方向,秉承“忠诚、敬业、和谐、创新”的校训,着力打造实战化士官骨干人才,突出学员知识、能力、素质的培养,积极探索学历教育、技能培训和士兵职业技能鉴定“三位一体”教育培训模式,努力培养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的消防卫士。
学校在完成教学培训任务的同时,先后参与增援“5.12”地震灾区、2010年广州亚运会、2011年深圳大运会、2014年南京青奥会、2016年“4•22”靖江德桥仓储爆炸火灾事故和杭州G20峰会等重大救援活动和消防安保任务,特别是在2016年“6.23”盐城阜宁特大灾害救援工作中,学校官兵不畏艰险、英勇顽强,出色完成救援救助任务,受到公安部通令嘉奖。
接收专业(附件1)
接收范围、条件和要求
(一)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范围
1、本二以上学历,且必须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统一考试录取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重点接收国家“985”、“211”工程院校,教育部、公安部直属院校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属重点高校毕业生;
2、各接收专业男女不限,接收总人数中男生10人、女生1人。
(二)不接收的范围
1.广播电视大学、函授大学、职工大学、业余大学、自修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非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2.职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民办大学、独立学院、成人高校毕业生;
3.普通高等院校招收的委培、自费、定向毕业生;
4.军队院校为地方培养的毕业生;
5.有国(境)外学习经历的毕业生;
6.在校学习期间,必修课程重修和补考累积4门(含)以上或1门(含)以上补考不及格的毕业生;
7.结业生、肄业生、中专起点大专生、预科生、未获得学位的本科以上毕业生;
8.被作留级处理或中途休学超过半年(不含应征入伍)的毕业生,在校期间因违反纪律或其它原因受过处分的毕业生。
(三)政治条件:必须是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符合公民应征入伍的政治条件。
(四)身体素质:必须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双眼裸视力,拟补充到指挥岗位的毕业生不低于4.6,拟补充到技术岗位的不低于4.3。
(五)年龄条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分别在24、29、34周岁(截止2017年8月31日)以下。工作急需的博士研究生、少数民族毕业生,年龄可放宽1岁;曾经服现役的毕业生,年龄可放宽2岁。
(六)接收岗位:教学训练、行政管理岗位。
(七)特别说明:报名系个人自愿,保证入伍后服从组织分配,安心服役,勤奋工作,个人在5年内不得要求退出现役。
同等条件下,有下列情况之一优先接收
(一)中共党员、学生干部、三好学生。
(二)在校学习期间曾服现役的。
(三)学业有专长,在学术、科研上有突出成果或获得第二学位的。
(四)经学校批准参加省级以上各种比赛并获奖的。

享受待遇

(一)根据有关文件规定,接收报到后将进行为期一年的入警培训、当兵锻炼和岗前任职培训,期间享受部队相应等级的工资待遇。

(二)入伍和任职时间均从报到当年的6月30日算起,由有任免权限的单位下达任职授衔命令。职级待遇按照军队有关规定确定。在首次评授警衔、定职定级以及福利待遇等方面,与同期入部队院校学习的毕业学员同等对待。目前定职授衔的具体规定是:本科毕业生,授予武警中尉警衔,定为副连职(技术13级);硕士研究生,授予武警上尉警衔,定为正连职(技术12级);博士研究生,授予武警少校警衔,定为正营职(技术10级)。

(三)在住房、医疗、福利等方面均享受现役军官待遇,家属享受军属待遇。

筛选淘汰

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按照择优选拔的原则,从签订接收协议到下达任职命令实行全程筛选淘汰,按照公安部政治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1、复审复查淘汰。对已经签订接收协议的毕业生,发现或发生下列情况的,接收单位有权将其退回原学校:

①未在规定期限内报到的,原则上终止协议不予接收,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的,必须在规定报到时间七日前征得接收单位同意;

②报到时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三证不全的;

③毕业生档案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的;

④毕业生档案到达后经复审(档案材料、考试成绩等)不合格的;

⑤经接收单位组织身体复查不合格的。

2、岗前培训淘汰。承训单位对接收对象在岗前培训中的现实表现、学习训练、身体心理等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对思想不稳定、有违纪行为以及身体、心理等原因不适合部队工作的,予以淘汰。

报名方法

有意者请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并将电子档发送至邮箱(xfsgxx119@163.com),同时将个人资料(包括个人简历、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习成绩表、身份证复印件、各类荣誉证书复印件和5张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照片背面注明姓名>)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寄达我校政治部干部处。以上提供材料必须客观真实,凡报名信息不实后果自负。请自行保留原件,所寄资料恕不退还。欢迎咨询,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报名起止时间:2017年1月7日至1月20日。

个人资料务必于2017年1月22日前寄(送)达学校政治部干部处。(如用快递请使用顺丰、邮政、圆通,以便于我部及时查收。)

根据公安部政治部要求,严禁重复报名,每名报考人员在全国公安现役部队(包括边防、消防、警卫部队)范伟内限报一个总队级单位,凡重复报名的考生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联系地址:公安消防部队士官学校政治部干部处(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汤山街道古泉社区排山41号 )

邮 编:211133

传 真 号:025-66679099

联系电话:18351961194、025-57918221(转分机号3)(曹警官)

 

点击下载>>>

2017年度公安消防部队士官学校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报名登记表.doc


最新开课
其它课程|其它课程 | 2017国考笔试培训课程简章
热门推荐
庆元县2016年下半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核减招聘计划公告
2016年丽水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更正公告
2016年下半年云和县国有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公告
舟山嵊泗县公开引进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体检结果及入围考察人员名单
2016年温州苍南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入围资格复审人
浙江舟山群岛新区2016年下半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部分岗位计划取消和
2016年浙江台州市温岭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补充公告
2016年浙江越城区第二批 (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和报名
2016年衢州专职从事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人员递补公告
2016年丽水市瓯江景区管委会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