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考条件和要求
1、基本条件: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遵纪守法,廉洁奉公,敬业爱岗,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业务工作能力,无违法违纪行为记录;
2、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12月31日之后出生);
3、证书要求: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书需在2016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
4、招考计划和专业要求:
岗位 | 人数 | 专业要求 | 学历 | 性别 | 备注 |
叉车司机 | 3 | 专业不限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男 |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作业项目代号:N2) |
会计 | 1 | 会计学,财务管理 | 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 不限 | 取得《会计证》 |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青田县商务局综合科(一),临江东路48号
3、报名材料:
考生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学历证书、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一寸正照2张;填写《国有企业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份(附件1,可下载打印或填写)。
4、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5、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者直接进入面试:叉车司机采取实际操作测试,会计人员采取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自然淘汰。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若报名人数与招考计划数超过5:1的,则先行进行笔试,并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总成绩。
(二)体检、考察、聘用
按照总成绩排名以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经考察公示后办理聘用手续。体检和考察不合格的,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三、本通告未尽事宜,由招考单位负责解释(咨询电话:青田县商务局,0578-6505977)。
青田县商务局
浙江青田县侨乡进口商品城有限公司
2017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