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考计划
财务岗位1名,文秘岗位1名,男女不限。
二、报考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三)财务岗位:年龄40周岁以下(即1977年1月1日后出生), 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有会计从业人员资格证书。文秘岗位: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2年1月1日后出生),大专以上学历,新闻学、语言、文秘等相关专业。
(四)户籍:余杭区范围。
(五)身体健康。
三、招考原则与程序
招考工作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考生自愿报名、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考核、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月3日-1月6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地点:余杭区百丈镇政府三楼党群办。
3.报名材料:本人身份证、最高学历毕业证、户口簿及其他专业技术特长证明材料(证书)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张。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科目含时事政治、基本法律知识和写作等内容。考生凭通知单和身份证领取准考证,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笔试满分为100分。
2.面试: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考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三)体检、政审
面试结束后,按考生笔试成绩40%和面试成绩6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招考公务员有关标准执行。体检结束后,按招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政审对象。政审不合格的,可依次替补。
(四)聘用性质
招人采用服务外包的形式,由余杭区保安公司签定劳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间不合格的可解除劳动合同,试用合格签订正式合同。
(五)公示录用
经体检、政审合格后,确定为录用对象。拟录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3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的经查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对逾期不能报到或发现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试用和录用期间,劳动报酬按百丈镇政府相关规定执行。
杭州市余杭区百丈镇人民政府
2017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