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浙江人事考试网鸿途教育浙江分校网站!
浙江分校 浙江省直杭州宁波温州绍兴湖州嘉兴金华衢州舟山台州丽水
当前位置:浙江人事考试网 > 招考信息 > 嘉兴海宁市公安局招聘94名协警简章

嘉兴海宁市公安局招聘94名协警简章

发布时间:2017-01-05 15:51:21信息来源:点击:
因工作需要,海宁市公安局现面向社会招聘协警(编制外岗位合同工),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男性,年龄满18周岁、不超过30周岁(1986年1月4日至1999年1月4日期间出生);双眼裸视力均不低于4.8,身体健康;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四)具有海宁市常住户口;
  (五)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优先招聘;
  (六)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曾被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七)目前在海宁公安机关从事协警工作的,或是从协警岗位上辞职或者被辞退的,不得报名应聘。
  二、招聘岗位、人数
 

岗位类别

招聘部门

招录数

岗位1

巡特警大队(特勤)

15

岗位2

巡特警大队(卡点)

15

岗位3

连杭治安队

8

岗位4

交警政工科

1

岗位5

交警机动中队

2

岗位6

交警市区一中队

11

岗位7

交警市区二中队

4

岗位8

交警市区三中队

3

岗位9

交警丁桥中队

5

岗位10

交警盐官中队

3

岗位11

交警事故中队

2

岗位12

交警袁花中队

1

岗位13

交警盐仓中队

1

岗位14

硖石派出所

6

岗位15

海昌派出所

5

岗位16

马桥派出所

3

岗位17

袁花派出所

7

岗位18

尖山派出所

2

合计

94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评、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等程序,由海宁市公安局政治处组织实施。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月5日2017年1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点:海宁市公安局(海宁市海洲街道水月亭西路501号)805办公室。
  3.报名材料:凭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退伍证、驾驶证等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并现场填写《海宁市公安局招聘协警报名应聘表》一份。
  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二)资格审查
  在报名截止时间结束后的2个工作日内完成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
  (三)体能测评
  男子测试项目: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纵跳摸高共3项。
  体能测评采取达标制,达标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具体如下:
  男子:10米×4往返跑≤13″1,1000米跑≤4′25″,纵跳摸高≥265厘米;
  三项体能测评中,凡有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能参加笔试。
  体能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笔试
  笔试内容包括:《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时事政治、写作等。
  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后,对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的,笔试成绩加5分。
  (五)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人数1:2确定面试对象进行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政审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人数1:1确定体检、政审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体检不合格的,可申请复检一次。复检不合格的,按照总成绩排名再依次替补体检、政审对象。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体检结束后,由招聘单位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
  四、其他事项
  (一)报名应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体能测评、笔试、面试、体检的,以及在接到聘用通知后未按期报到的,均视作自动放弃。
  (二)参加体能测评、笔试、面试、体检,均需携带本人身份证。
  (三)市公安局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上岗培训,如培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聘用后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五)聘用后由用人单位按规定为受聘人员缴纳“五险一金”(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和公积金)。
  (六)本简章未尽事宜,依据或参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73-87233163
  海 宁 市 公 安 局
  2017年1月4日
最新开课
其它课程|其它课程 | 2017国考笔试培训课程简章
热门推荐
庆元县2016年下半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核减招聘计划公告
2016年丽水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更正公告
2016年下半年云和县国有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公告
舟山嵊泗县公开引进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体检结果及入围考察人员名单
2016年温州苍南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入围资格复审人
浙江舟山群岛新区2016年下半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部分岗位计划取消和
2016年浙江台州市温岭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补充公告
2016年浙江越城区第二批 (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和报名
2016年衢州专职从事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人员递补公告
2016年丽水市瓯江景区管委会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