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嘉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所属嘉兴市公务用车服务中心面向全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聘2名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嘉兴市公务用车服务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集中管理公务车辆和司驾人员等。
二、选聘岗位
嘉兴市公务用车服务中心公开选聘综合管理工作人员2名(详见附件1)。
三、选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公开选聘对象范围
嘉兴全市范围内承担行政职能类或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德端正,具有较好的沟通与协调能力,身体健康。
2.在事业单位工作时间2年及以上(即2015年1月10日前进入事业单位工作)。
3.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1年1月10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放宽到40周岁(即1976年1月10日以后出生)。
6.符合选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聘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其它不宜办理聘用情形的。
四、公开选聘程序
本次公开选聘采取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1.现场报名。报名人员须如实、准确填写《嘉兴市公务用车服务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并黏贴近期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于规定时间持相关材料到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17年1月10日—13日(工作时间);报名地点:嘉兴市公务用车服务中心(嘉兴市新气象路618号,国际会展中心商务楼2楼)。
2.网上报名。2017年1月10日—13日。报名人员可于规定时间将报名登记表及相关材料扫描件电子稿发送至报名邮箱:1042265917@qq.com,并附近期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JPG格式)。相关报名材料可在考试前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所提供材料不全或材料审核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参加考试。
3.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嘉兴市公务用车服务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并黏贴近期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
(4)个人近2年工作总结材料。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选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选聘资格条件不符的,即取消其选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不列入考察环节。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组织协调、专业技能等综合素质。根据考试成绩按选聘岗位1:3比例确定考察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
考察由嘉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组织实施,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和选聘岗位的匹配性。经考察,如果嘉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认为被考察对象不适合选聘岗位的将核减或取消选聘计划。
(四)体检
根据考察结果,按选聘岗位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实施,体检费用自理。
(五)公示、聘用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嘉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拟聘用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监督与联系
本次公开选聘工作由嘉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嘉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82521624、82521631
监督电话:82521982、82228947
嘉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6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