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与条件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行政复议工作岗位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1、报考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愿意履行事业单位的义务,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浙江生源(高考时户籍在浙江)、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的硕士研究生,专业为法学类或法律类;
(5)年龄30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信息发布平台
1、台州人才网(http://www.tzrc.com/);
2、路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http://lqrs.luqiao.gov.cn/)
3、“中国·路桥”门户网站(http://www.luqiao.cn);
其中,“中国·路桥”门户网站(http://www. luqiao.cn)为发布其他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与方式: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6年12月22日。
报名方式:网络报名。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 lqfazhiban@163.com。
2、报名应提供的材料包括:根据公布的招聘条件,提供填写完整的报名表(见附件)、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等材料。笔试当天,报考人员需提供报名材料的原件。
3、资格审查:我办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合格人员名单。
(三)考试
1、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的方式,总分100分,其中笔试占50分、面试占50分。参加考试人数低于3人将取消本次招聘。
2、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满分均为100分,总成绩为笔试和面试分数相加组成。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录用。
笔试内容:法律相关知识。
笔试时间:2016年1月4日上午10:30—12:00,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时间:2016年1月5日。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要求,将于2016年1月4日晚上公布在中国·路桥通知栏,网址:www.luqiao.cn。
(四)确定入围人员
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同时在“中国·路桥”门户网站(http://www.luqiao.cn)上公布考试结果及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五)体检与考察
1、入围考生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2、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着重了解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守法纪情况等;
3、体检、考察如有不合格者,可按该职位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六)公示与聘用
1、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中国·路桥”门户网站(http://www.luqiao.cn)进行公示;签约对象正式毕业后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经体检、考察合格后予以办理录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正式毕业后因个人原因放弃录用资格时,按照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替补录用,最多替补至总成绩第三名。
2、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三、相关事项说明
应聘人员对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指定网站“中国·路桥”门户网站(http://www.luqiao.cn)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区府办秘书科(电话:0576-82450993) 或路桥区人力社保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电话:0576-82520290)反映,以便及时纠正。
四、联系方式
地址:路桥区行政大楼721室;邮编:318050
电话:82450993
附件:路桥区府办下属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14日
路桥区府办下属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姓 名 |
|
性 别 |
|
出生年月 |
|
(注:通过邮件报名请插入电子照片)
|
||||||||
民 族 |
|
籍 贯 |
|
出生地 |
|
|||||||||
参加工 |
|
身份 证号 |
|
|||||||||||
全日制学 历及学位 |
|
毕业院校、专业 |
|
|||||||||||
联系电话 |
|
电子邮箱 |
|
|||||||||||
获取:①律师资格证书②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注:可填 “①”或“②”) |
|
证书号码
|
|
|||||||||||
学 习 及 工 作 简 |
(注:从高中以后开始填起)
|
|||||||||||||
家庭 |
称 谓 |
姓 名 |
出生日期 |
政 治面 貌 |
职业或工作 单位、 职务 |
|||||||||
|
|
|
|
|
||||||||||
|
|
|
|
|
||||||||||
|
|
|
|
|
||||||||||
重要既往成绩说明 |
(注:有重要既往工作及学习成绩可在此说明。如有获取奖励及证书情况可在接到通知面试时携原件、复印件供查阅,验原件收复印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