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单位、岗位
单位 |
工作岗位 |
招聘人数 |
性别 |
专业 |
学历 |
备注 |
莲都区广电 新闻中心 |
电视新闻记者 |
3 |
不限 |
新闻类及文学类相关专业 |
专科及以上(全日制普通高校) 本科:专业不限(全日制普通高校) |
1、财政拨款编外用工 2、需较强文字功底 3、需外出采访、加班,适合男性 |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三)具备招聘岗位所设定的资格条件。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12月22日—23日
2.报名地点:莲都区广电新闻中心办公室(莲都区解放街288号5楼)。
3.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符合条件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3张2寸照片等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前来报名。
经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择期通知考试。
(二)考试
1.笔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按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注重对考生综合素质、能力水平、个性特征、适应程度等方面进行考核了解。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三)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按总成绩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费用自理。
(四)公示、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又不说明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聘用后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合格者正式签订用工合同。莲都区广电新闻中心实行稿酬制。
四、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工作由莲都区广电新闻中心解释。咨询电话:0578-2132107
附件:
莲都区广电新闻中心
2016年12月13日